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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图说图解】“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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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对象
龙南市辖区内有农业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条件,以户为贷款单位;
2.借款人须年满 18 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 65 周岁(含);
3.资信状况良好,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余额、无不良担保余额、无恶意拖欠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4.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足够偿还贷款的能力;
5.无产业扶贫贷款余额、无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余额;
6.贷款用途用于农业产业发展。
二、贷款金额
原则上 5 万元(含)以下。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个别贷款对象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追加贷款后,单户脱贫人口不得超过 10 万元,5 万元(含)以下财政 100%贴息,5 万元以上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
政策咨询电话:351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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