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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镇公开招聘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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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党的基层阵地资源整合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关于招聘龙南市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南镇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选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龙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1名。


   三、选用条件

1.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化理论水平,热爱党建、宣传工作,胜任岗位职责要求,脱产参与基层工作;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好;
4.年满18周岁,不超过50周岁(197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责任感;
6.以下5类人员可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未在村委会任职的村党组织委员;
(3)目前在村的实习村干部或村级后备干部;
(4)村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社委会理事长(理事)等;
(5)本村退伍优秀青年,党员或曾获三等功以上、曾评为优秀士兵的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4)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违法乱纪,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所受处分影响期的;
(10)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选用办法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及录用。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提交《龙南市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张贴照片到龙南镇党建办报名,联系人:钟书源(15297829092)。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5月9日上午12:00前。
3.资格审查:从报名时开始进行,并贯穿整个选用过程。
4.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能。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在5月15日前完成。
5.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龙南镇组织实施,对入闱体检的人员安排到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考核主要对拟选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进行递补。5月23日前完成。
体检、考核合格者,将拟选用人员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6.审核把关。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选用人员,由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把关通过后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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