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以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为目标,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为切实抓好我乡粮食生产,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清形势,准确把握新冠病毒给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粮食生产的紧追感和责任感,把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坚持科学备耕,以早稻集中育秧为抓手,以“单改双,提单产”为重点,实行示范带动,大力发展优质稻,落实集中育秧,专业化统防统治,确保2022年我乡粮食生产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上级下发的目标任务,2022年全乡粮食播种面积13512亩,其中早稻5021亩、中稻822亩、晚稻5504亩、薯类豆类等其他粮食作物2165亩。根据各村产业发展实际,分配各村2022年早稻粮食生产任务(详见附件1)。各村要紧盯目标任务落实村、组的粮食生产具体责任人,抢抓时机把种植面积全面落实到户到田块,要求各村台账具体到村组、农户和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部署。为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坚持应种尽种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主要抓、驻村领导具体抓、乡村干部积极配合的工作模式,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突出位置,并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粮食生产工作。
(二)做好宣传推介。各村要扛起粮食安全生产责任,早宣传、早发动,通过宣传册、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群等方式浓厚生产氛围;召开粮食生产户主会、小组会、工作布置会等方式促进早稻粮食生产任务的落实到位。
(三)抓好春耕备耕准备工作。各村要迅速组织干部深入村组,落实干部包干负责制,帮助引导每户农民计划准备好秧田,育好秧;做好早稻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器械的准备工作,做到心中有数;要提前谋划好春耕水利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早稻生产顺利开展。
(四)加快培育新型种粮主体。加快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支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主体发展粮食生产,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和规模化生产,每个村加大力度支持种粮大户落实早稻种粮面积。
(五)加快修复灌渠体系。一是各村对影响早稻生产的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高标准农田区域的水利设施管护,组织人员对破损水渠进行维修,防止出现渗漏、破裂影响灌水等问题。二是发动各村小组长带领本小组村民以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清淤疏浚、修陂筑圳等工作,助推春耕备耕。三是驻村帮扶单位要强化职能优势,对口安排落实不低于3万元的帮扶资金用于解决挂点帮扶村水利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各驻村领导、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常态化调度和指导早稻生产工作,务必了解村级早稻发展情况,乡农业农村办不定期抽查;二是挂点联系机制。建立“驻村领导抓落实,村级推进强实施,挂点单位重帮扶”的挂点联系机制。三是问题解决调度机制。坚持分管领导以上率下,现场参与指导,定期协调调度,督促指导各村,推动早稻生产落实落地。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立即交办,乡农业农村办分阶段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早稻生产工作富有成效。
(二)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乡农业农村办及农技人员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时向农户提供先进适用技术、市场信息、政策服务等全方位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种好地。同时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坚决遏制病虫害暴发流行,稳定早稻生产效益。
(三)强化惠农政策落实。一是支持抛荒地复垦。落实荒芜土地复耕补助。对弃耕抛荒三年及以上的耕地,已落实经营主体,并复耕后种植了水稻的,给予村集体荒芜土地复耕奖补,每亩奖励1000元(以龙南市级奖励政策为准)。对弃耕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二是强化购机补贴。乡产业发展办要及时向粮农普及农机购置补贴清单和申办购置农机补贴程序,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服务,同时,乡级组织牵头各村成立农机服务队,实行统一翻耕、统一育秧,为村民提供统一服务。各村要结合实际选定适宜农机产品,积极推动落实村级育秧中心建设,落实一村一“铁牛”农机服务发展模式,扩大粮食生产翻耕、栽插、烘干等方面农机作业范围,提高机械化程度,对村集体购置构架补贴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设备的,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再由上级财政统筹资金给予补贴。三是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稳定粮食种植效益,鼓励发展规模化种植,充分调动农户特别是种植大户(指承包种植水稻面积超过100亩以上农户)的积极性。四是落实早稻集中育秧奖补。对村集体兜底托管领种的早稻秧田给予集中育秧奖补,每亩奖励1000元,封顶集中育秧10亩奖励2万元。按照“谁种谁得”的原则,对种植水稻农户给予补贴,确保粮食种植效益稳定。五是其它类型的奖补政策。其中种植大户:需要缴纳流转租金到村委会,再由村委会统一支付给农户个人,签订承包合同承诺种植双季稻3年以上的种植大户,除了上级补助资金外,乡级将再配套奖补120元/亩;对于今年由乡政府统一翻耕、统一育秧及统一移栽的,不再配套奖励。基本粮农:对于今年改荒种早稻或改旱种早稻的农户,乡政府统一翻耕、统一育秧和统一移栽,后期管理由农户个人负责,除了上级补助资金外,早稻收获也给予农户个人,但需承诺以后不再撂荒或种植其他旱作物,除非有特殊情况经村委会研究同意后才可变更种植方式。村委会兜底:如有田块大户和基本粮农不愿意种植的,村委会负责统一翻耕、统一育秧和统一移栽,除了上级补助资金外,乡政府再配套奖补120元/亩。对于今年由乡政府统一翻耕、统一育秧及统一移栽的,不再配套奖励。其中由政府出资统一抛荒整治、支付了“旱改水”相关补偿费用或政府已征收的田土,上级补助资金应用于支付钩机平整费用或翻耕费用,乡政府也不再另外奖补资金,由村委会负责后期统一管理,早稻成熟收割售卖所得收益,村委会占7成,乡政府占3成;如果是村委会自行垫资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翻耕、购种和育秧费用的,除了上级补助资金外,乡政府再配套奖补120元/亩,早稻成熟后售卖的收益也归村集体所有。
附件:1.2022年桃江乡早稻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2.2022年桃江乡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3.2022年桃江乡弃耕抛荒地及复耕登记表
附件1:
2022年桃江乡早稻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吨
村小组 名称 |
粮食总播种面积(亩) |
总产量(吨) |
水稻 |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
||||||||
水稻小计 |
1.早稻 |
2.中稻 |
3.晚稻 |
|||||||||
播种 面积 |
产量 (吨) |
播种面积 |
产量 (吨) |
播种面积 |
产量 (吨) |
播种面积 |
产量 (吨) |
播种 面积 |
产量 (吨) |
|||
水西坝村 |
2150 |
686 |
1795 |
622 |
775 |
256 |
120 |
50 |
900 |
315 |
355 |
64 |
窑头村 |
2060 |
647 |
1660 |
575 |
660 |
218 |
100 |
42 |
900 |
315 |
400 |
72 |
洒口村 |
2686 |
848 |
2226 |
765 |
1116 |
369 |
110 |
46 |
1000 |
350 |
460 |
83 |
中源村 |
4271 |
1407 |
3821 |
1326 |
1780 |
589 |
337 |
142 |
1704 |
596 |
450 |
81 |
清源村 |
2345 |
733 |
1845 |
643 |
690 |
228 |
155 |
65 |
1000 |
350 |
500 |
90 |
合计 |
13512 |
4321 |
11347 |
3931 |
5021 |
1660 |
822 |
345 |
5504 |
1926 |
2165 |
390 |
附件2:
2022年桃江乡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
(村级台账汇总表)
村委会(盖章) 单位:亩
村小组 名称 |
耕地 |
粮食总播种面积 |
水稻 |
薯类、豆类、玉米等其它粮食作物 |
具体 |
|||||||||
水稻小计 |
1.早稻 |
2.中稻 |
3.晚稻 |
|||||||||||
任务 面积 |
落实 |
任务 面积 |
落实 |
任务 面积 |
落实 |
任务 面积 |
落实 |
任务 面积 |
落实 |
任务 面积 |
落实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村小组 |
|
|
|
|
|
|
|
|
|
|
|
|
|
|
填表人签名: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桃江乡弃耕抛荒地及复耕登记表
村委会: 单位:亩 年 月 日
序号 |
村别 |
地块名 |
所有人 |
抛荒面积 |
是否复耕 |
复耕面积 |
种植主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