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乡镇信息公开目录>夹湖乡政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夹湖乡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访问量:

     森林防火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大事,为认真贯彻执行好上级的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安全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鉴于人事变动,现调整夹湖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小组:

总 指 挥:叶应钦(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指挥:赖志伟(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王兴剑(乡长助理、人武部副部长)

    员:廖成桥(乡党政办主任)

          张国辉(乡派出所所长)

          陈利庆(乡林管站站长)

           银(夹湖林场场长)

          蔡永清(乡中学校长)

          赖志宏(乡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夹湖乡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小组,着重对乡村干部森林防火工作的开展进行督查,并将处罚意见提交领导小组决定。

督查小组组长:叶应钦

    副 组 长:王兴剑

        员:廖成桥、张国辉

    二、工作目标:

确保辖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和森林火灾致人死亡事故。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森林防火实行包村负责制。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感,把森林防火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和日程,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抓好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备完善,做到釜底抽薪,防范于未燃。各村建立巡山巡查队伍,组长由驻村领导担任,组长对驻村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对乡党委、政府负责;乡包片干部、村干部及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对组长负责。森林防火责任明确到人。在防火戒严期发现有违禁野外用火,经督查小组核实后,以每起每人30元的标准对该责任区的责任人进行处罚。凡各村分工出现遗漏村组、田块、山场、路口,没有实行责任到人,发生责任盲区、盲点的,则追究工作组长的责任。

2、广泛宣传,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村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的有关政策法规,森林火灾的危害和防范。各村及时召开好一次森林防火村民大会,并在醒目处书写好宣传标语510条,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巡查组要从严加强野火用火管理,坚决杜绝一切擅自野外用火。

3、加大巡护排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进入防火期,各村及林管站要组织人员深入田间、墓地,实行全天候巡逻检查,见烟就查、违章重罚,坚决禁止烧田埂草、烧火土灰、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重点做好林区、林缘的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凡发现违禁野外用火的每起处于50-200元处罚,烧山面积达两公顷以上的给予刑事拘留。

4、严明森林防火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防火期,各村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证有领导带班,火灾发生后,应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确保安全。凡发生山火的村,驻该村的乡村干部必须立即动员百姓组织上山扑救,其余村的乡村干部必须组织不少于20人的队伍前往火灾现场扑救。凡乡、村干部接到通知第一时间内不赶到集中地点统一集中的,每人每次分别扣罚补助20元。扑火人员调集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各扑火队伍接到命令,应及时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村干部、护林员需外出不在家时要向家人、村委会或驻村领导告之去向及联系方式,确保一有情况能及时联系得上。村干部离开本县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告乡主要领导,林管站站长及乡干部离开本县必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并按时销假。

5、严格启动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按照森林防火责任网络分工的要求,实行责任到村、到组、到人。明确责任区域,确保工作落实。(见附表)

6、加大森林防火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做到四个“不放过”:责任未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未查清不放过、起火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持依法治火,从严查处,对玩忽职守、措施不力、有火不报、大火小报,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渎职失职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