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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镇加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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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镇加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

传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两级加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武当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彰显赣南客家传统建筑特色,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随着近年来我镇新型城镇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持续推进,农村面貌得到显著提升,但农村村民建房风貌管控水平偏低,建筑风貌、农村面貌正在走向趋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建筑缺乏合理有效保护,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正在逐步消失。加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对于弘扬赣南优秀地域文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愿景,加快新型城镇化武当示范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目标

通过武当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及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村和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的示范引领,加强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整治,形成保护与传承相互促进的整体格局。在引领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并建立长效管控引导机制,逐步扭转乡村建筑风貌特色缺失的局面,使我赣南客家文化得到传承弘扬。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推进。把解决广大村居民的实际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成为村风貌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受益者。遵循规律,实事求是,稳步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一刀切”,杜绝“形象工程”。

2.保护优先,传承利用。做好保护、传承、利用衔接,加强既有赣南客家传统建筑的保护、修缮、整治,深入挖掘提炼具有地域特征的文化元素,并运用在民居建筑、乡村旅游资源开发等方面,充分展现、传承发扬赣南优秀地域文化。

3.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按照求同存异、因地制宜的原则,引导村民加强建筑风貌塑造和提升。坚持试点先行,成熟一片、带动一片,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四、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开展宣传动员。要组织好镇村干部学习市、县关于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县自然资源局印制的《赣南乡村建筑风貌营造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文本,确保全镇干部、村干部了解工作重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横幅等形式,积极推广《指引》内容,引导村民参照《指引》进行住房改建、新建。(责任部门:镇党建办、镇自然资源所)

2.重点做好试点工作。以新型城镇化武当示范镇建设为契机将圩镇、105国道沿线及大坝村梦里桃乡作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保护与传承试点,镇范围内新建的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和传统建筑保护维修等建设行为中,应充分体现赣南客家传统元素和风貌。(责任部门:镇自然资源所、镇乡村振兴办)

3.逐步提升全域风貌。在试点项目基础上,要及时总结经验,根据实际建设需要,统筹把握推进力度、建设程度、村民接受度的关系,在今后村民建房、项目建设中,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全镇范围内其他区域的风貌提升工作。(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自然资源所)

4.加强传统建材应用和工匠培养。要加大对灰瓦、青砖等传统建筑材料的应用。支持创办传统建材生产企业。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工作,积极培养壮大掌握传统建造技艺的农村建筑工匠队伍。(责任部门:镇自然资源所、镇社会事务办)

5.明确管控技术要求。自然资源要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乡村地区编制村庄规划应将《指引》作为上位依据。在新批准村民建房设计时应参考和依据《指引》。(责任部门:镇自然资源所、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整治现有突兀风貌。对圩镇、105国道沿线及梦里桃乡可视范围内有明显视觉影响的区域,建筑风貌突兀,与周边环境不协调的建筑立面,按照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的原则进行整治。拆除、清理上述区域内私搭乱建、垃圾杂物、闲置物品、铁皮棚、大面积外凸防盗网等。(责任部门:镇自然资源所、镇乡村振兴办、镇环卫所)

7.规范村民建房管理。要结合《指引》,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在严格遵循“一户一宅”及村庄规划的前提下,引导村民选择符合风貌指引要求的建筑方案和经过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施工建房。通过采取“五到场一公示”、将建筑风貌管控坡屋顶、墙面、色彩等内容纳入规划许可强制内容,加强村民住房建设批后监管工作。对乱搭乱建的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房行为,不予接电,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自然资源所)

8.从严控制村民建房体量。在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和建新拆旧要求,坚持节约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从严控制村民建房体量,引导村民根据经济适用原则建设农房,严禁擅自围围墙行为,杜绝超高超大建房现象。(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自然资源所)

9.强化资金奖补措施。县农业农村局出台相应的资金奖补机制后,对乡村居民自愿改造的,要加大经济性和空间实用性的技术指导力度;对按照《指引》要求建设或改造村民自建房的,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给予补助。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责任部门:镇乡村振兴办、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武当镇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力量配备,明确工作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各站所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支持配合,扎实深入推进建筑风貌特色工作。

2.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媒体宣传、免费提供《指引》等形式,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保护传承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上下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3.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整治与管理同步发力,新建建筑必须参照《指引》内容抓好坡屋顶、墙面、色彩等建筑元素风貌管控,建立健全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长效机制,提升全镇整体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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