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群众携带出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一、农村村民住房建设
(一)审批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龙南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预审申批表;
3.龙南县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书;
4.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表;
5.原有宅基地权属证明,另行选址的,须提交与村集体签订的拆除旧房建新房退出老宅基地的协议;
6.拟选户型平面图、效果图(A4版面)
7.以及审批流程中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申请人提供)
3.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筑房屋许可证或乡(镇)政府已盖章审核的农民建房审批表等可证明权属来源资料。(申请人提供)
4.建筑符合规划证明材料。(规划验收部门出具)
5.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本次全县总登记由技术单位提供)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和测量报告。(本次全县总登记由技术单位提供)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新生儿参保:新生儿父母,在小孩出生三到六个月内带上户口本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参保;或自行在微信“赣州市医疗保障局龙南分局”公众号中“居民医保登记”模块参保登记。
2.新参保:带上新增参保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前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参保登记;或自行在微信“赣州市医疗保障局龙南分局”公众号中“居民医保登记”模块参保登记。
3.特殊情形人员参保: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流动人口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特殊情况人员中断参保,需提供身份证、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缴费证明(可到缴纳医保所在地的医保局打印证明,未提供则要补缴对应年限)前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参保。
4.慢性病办理:符合慢性病办理的人员通知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住院门诊的证明材料,到乡镇卫生院办理审批慢性病(注:卫生院只可办理二类慢性病)一类慢性病需带齐材料前往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办理慢性病。
5.外地就医备案: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在赣州市内看病就医不需要备案;若在赣州市外看病就医可自行下载“江西智慧医保”app备案,或携带需外地就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0797-3512155)备案。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城乡居民新参保登记
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2.填写《龙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本人签字留指纹,村委会盖章。
(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
1、年满60周岁的一般人员
需在到龄的前一个月内(假设20222年1月到龄,最迟2021年12月)前来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查询历年缴费情况。若参保人已足年足额参保缴费,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社保卡复印件;若未足年足额参保缴费,则需补缴中断年限费用后,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社保卡复印件;
2、年满60周岁的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前来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填写《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审批表》《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花名册》(加盖所在乡镇政府公章、所在村村委会公章、所在村村委会书记签字)。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
1.未满60岁且在本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前来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提供死亡人员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农商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人员
年满60岁后,前来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提供本人社保待遇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农商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贴金申领
申领条件:年满60岁、已在本地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于2021年8月后过世;所需材料:过世者火化证明/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农商银行社保卡;经办人身份证、户口本;申领时限:过世者过世30天内;注意事项:请在过世者火化后及时提交材料到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过时限无法领取丧葬金,并且丧葬补贴金直接发至过世者社保卡,请不熬立马销户。
(四)失地农民保险申领
办理依据:符合龙府办2015年90号文与龙府办2017年49号文要求的被征地农民;
办理前提:已办理失地农民证(办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前往所在村委会办理);
参保类型选择:1、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建议选择“城居保”。原则上不再选择“城职保”,但若之前在本地/外地已参加人员可以考虑选择;2、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则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城居保”或者“城职保”;
注意事项:1、选择“城职保”人员需要累计交满15年及以上,中断一年则往后延一年不可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2、选择参保险种类别一经审核后,不再改变。
办理所需材料:1、失地证;2、失地证上符合保障范围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需由所在村委会经办人签字、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所在村委会公章);3、填写《龙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加盖所在村委会公章;材料一式四份。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姓名、缴费档次、身份证号码等)
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到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登记。
(六)社会保障卡补(换)卡
社保卡遗失或损毁申请补(换)卡,持卡人需先到乡镇农商银行网点挂失,持挂失单、身份证、户口本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社会保障卡窗口或杨村农商行办理;社保卡损毁的需要提供损毁后的社保卡,补(换)卡工本费32元一张。
(六)未成年社保卡激活
委托人社保卡、身份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书。
五、就业失业登记
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申请表、提供材料:(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和劳动者名册(盖章)、(2)劳动合同书、(3)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4)免冠二寸彩色照三张
乡镇场劳动保障事务所对企业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身份,就业援助对象的原件进行初审盖章 。
六、卫生健康
(一)网上办理生育服务卡所需材料
1.初婚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②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③夫妻一方结婚证原件
2.再婚(所谓再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属于二婚或者三婚都为再婚)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②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③夫妻一方结婚证原件
④夫妻双方中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法院判决则为再婚一方的法院判决书
(二)计划生育奖扶
申办程序: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市级审查→上户核查→审批汇总→兑付到位
(一)包含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国家奖扶、二女户提前奖扶、代二女户家庭缴交新家保和新农合,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爱心保险,二女户爱心救助、城镇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于女家庭爱心救助等十项奖扶
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等两项奖扶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独生子女死亡证明、独生子女伤残证明(例如死亡证、火化证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二女户阳光助学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二女家庭中小孩的入学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发票(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夫妇双方其中一人的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二女户、独生子女高考奖励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从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二女家庭中小孩的入学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发票(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夫妇双方其中一人的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建房补助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从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新建住房或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在60m2以上,且自家已迁入居住。
⑥符合政府规划,有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为夫妇中的一方,发证时间是2013年1月1日以后(限三年内新建,补证的除外)。
⑦本户没有享受过同类计生家庭建房补助。
(六)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爱心救助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从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当年家庭遭受了天灾人祸导致住房倒塌损失在1万元以上;或家庭主要成员身亡;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病治疗花费上1万元以上等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
七、民政
(一)申办低保所需材料
1.申请书(村级盖章)
2.家庭经济情况核对授权书(人脸授权)
5.户口本户主页及所有家庭成员姓名页
6.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7..医疗住院费用发票
8.疾病诊断证明书
9.入户调查记录
10.出院记录
11.医疗保险费用住院结算单
12.残疾证
13.小孩未满十八岁需提供在读证明
(二)申办支出型困难家庭所需材料
1.申请书(村级盖章)
2.入户调查记录(盖章)
4.户口本首页和所有家庭成员姓名页
5.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6.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7.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结算单
8.医疗住院费用发票
9.疾病诊断证明书
10.出院记录
(三)申办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残联审批
1.申请书(盖章)
2.承诺书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5.残疾证复印件
6.低保证复印件
7.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盖章)
8.农信社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以上一式二份)
(四)申办特困人员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或户主向村委提出申请→入户调查→乡镇审核→乡镇审批
1.书面申请书
2.入户调查记录(盖章)
3.龙南县农村特困人员申请集中(分散)供养审批表(盖章 )
4.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残疾证复印件、疾病证明
8.社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以上一式三份)
9.龙南县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书(一式五份)
(五)申请临时救助(救急难)所需材料
流程:申请→乡镇审查→入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审核上报(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
1.申请书(盖章)
2.入户调查记录(盖章)
3.龙南县乡镇“救急难”登记(审批)表(盖章)
4.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户口本首页和所有家庭成员姓名页
6.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7.低保证或(五保证)复印件
8.事故证明材料
9.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记录(以上一式两份)
10.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以上一式两份)
(六)申办高龄补贴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1.龙南县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盖章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申报人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4.申报人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一式三份)
5.8寸相片一张(需拿当月报纸拍照)
6.1寸相片三张
(七)离任两老补助的申请程序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1.补助对象: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满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2.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老村委会主任按同一标准,分三档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
第1档,任职10-15年(不含),每人每月420元;
第2档,任职15—20年(不含),每人每月440元,
第3档,任职20年以上,每人每月460元。
3.新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原始有效的任村书记、村主任正职文件或当选证、乡村会议记录,以上材料都需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留复印件。并上交补助对象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账号复印件各一份。
(八)救灾救济政策解答
流程: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涉及造成灾害的相关佐证相片
八.办理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箱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1.申请书(盖章)
2.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登记审批表(一式三份)盖章
3.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
4.中请人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6.退伍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7.2寸免冠彩照4张
8.承诺书(一份)
9.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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