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乡镇信息公开目录>武当镇政府>工作动态>公告公示

武当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访问量:

办事群众携带出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

一、农村村民住房建设

(一)审批申报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龙南县农村村民建房用地预审申批表;

3.龙南县农村村民建房申请书;

4.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审批表;

5.原有宅基地权属证明,另行选址的,须提交与村集体签订的拆除旧房建新房退出老宅基地的协议;

6.拟选户型平面图、效果图(A4版面)

7.以及审批流程中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申请人提供)

3.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书)、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筑房屋许可证或乡(镇)政府已盖章审核的农民建房审批表等可证明权属来源资料。(申请人提供)

4.建筑符合规划证明材料。(规划验收部门出具)

5.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本次全县总登记由技术单位提供)

6.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和测量报告。(本次全县总登记由技术单位提供)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新生儿参保:新生儿父母,在小孩出生三到六个月内带上户口本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参保;或自行在微信“赣州市医疗保障局龙南分局”公众号中“居民医保登记”模块参保登记。

2.参保带上新增参保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前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参保登记;或自行在微信“赣州市医疗保障局龙南分局”公众号中“居民医保登记”模块参保登记。

3.特殊情形人员参保: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流动人口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特殊情况人员中断参保,需提供身份证、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缴费证明(可到缴纳医保所在地的医保局打印证明,未提供则要补缴对应年限)前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参保

4.慢性病办理:符合慢性病办理的人员通知带齐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及住院门诊的证明材料,到乡镇卫生院办理审批慢性病(注:卫生院只可办理二类慢性病)一类慢性病需带齐材料前往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或妇幼保健院办理慢性病。

5.外地就医备案: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在赣州市内看病就医不需要备案;若在赣州市外看病就医可自行下载“江西智慧医保”app备案,或携带需外地就医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电话0797-3512155)备案。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城乡居民新参保登记

1.具有本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2.填写《龙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本人签字留指纹,村委会盖章。

(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

1、年满60周岁的一般人员

需在到龄的前一个月内(假设20222年1月到龄,最迟2021年12月)前来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窗口查询历年缴费情况。若参保人已足年足额参保缴费,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社保卡复印件;若未足年足额参保缴费,则需补缴中断年限费用后,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社保卡复印件

2、年满60周岁的低保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前来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窗口填写《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审批表》《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花名册》(加盖所在乡镇政府公章、所在村村委会公章、所在村村委会书记签字)。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保

1.未满60岁且在本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

前来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窗口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提供死亡人员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农商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企业养老保险人员

年满60岁后,前来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窗口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提供本人社保待遇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农商银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贴金申领

申领条件:年满60岁、已在本地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于2021年8月后过世;所需材料:过世者火化证明/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农商银行社保卡;经办人身份证、户口本;申领时限:过世者过世30天内;注意事项:请在过世者火化后及时提交材料到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窗口,过时限无法领取丧葬金,并且丧葬补贴金直接发至过世者社保卡,请不熬立马销户。

(四)失地农民保险申领

办理依据:符合龙府办2015年90号文与龙府办2017年49号文要求的被征地农民;

办理前提:已办理失地农民证(办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前往所在村委会办理);

参保类型选择:1、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建议选择“城居保”。原则上不再选择“城职保”,但若之前在本地/外地已参加人员可以考虑选择;2、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则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城居保”或者“城职保”;

注意事项:1、选择“城职保”人员需要累计交满15年及以上,中断一年则往后延一年不可补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2、选择参保险种类别一经审核后,不再改变。

办理所需材料:1、失地证;2、失地证上符合保障范围的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需由所在村委会经办人签字、写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所在村委会公章);3、填写《龙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核表》加盖所在村委会公章;材料一式四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信息变更(姓名、缴费档次、身份证号码等)

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一楼农保窗口/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社窗口登记。

(六)社会保障卡补(换)卡

社保卡遗失或损毁申请补(换)卡,持卡人需到乡镇农商银行网点挂失,持挂失单、身份证、户口本市人社局一楼大厅社会保障卡窗口或杨村农商行办理;社保卡损毁的需要提供损毁后的社保卡(换)卡工本费32元一张。

(六)未成年社保卡激活

委托人社保卡、身份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书。

五、就业失业登记




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用人单位、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申请表、提供材料:1)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劳动者名册(盖章)、2)劳动合同书、(3)身份证户籍本复印件、4)免冠二寸彩色照三张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企业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就业援助对象的原件进行初审盖章

、卫生健康

网上办理生育服务卡所需材料

1.初婚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②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③夫妻一方结婚证原件

2.再婚(所谓再婚指的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属于二婚或者三婚都为再婚)

①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②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

③夫妻一方结婚证原件

④夫妻双方中再婚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法院判决则为再婚一方的法院判决书

(二)计划生育奖扶

申办程序: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市级审查→上户核查→审批汇总→兑付到位

(一)包含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国家奖扶、二女户提前奖扶、代二女户家庭缴交新家保和新农合,农村独生子女奖励费、爱心保险,二女户爱心救助、城镇独生子女奖励费、独生于女家庭爱心救助等十项奖扶

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等两项奖扶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独生子女死亡证明、独生子女伤残证明(例如死亡证、火化证等)(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二女户阳光助学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双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二女家庭中小孩的入学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发票(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夫妇双方其中一人的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二女户、独生子女高考奖励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从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⑥二女家庭中小孩的入学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发票(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⑦夫妇双方其中一人的社保卡(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建房补助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从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新建住房或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在60m2以上,且自家已迁入居住。

⑥符合政府规划,有合法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为夫妇中的一方,发证时间是2013年1月1日以后(限三年内新建,补证的除外)。

⑦本户没有享受过同类计生家庭建房补助。

(六)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家庭爱心救助所需材料

①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夫妇从方户口(包括子女)本,老户口本,能体现农村户口性质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⑤节育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当年家庭遭受了天灾人祸导致住房倒塌损失在1万元以上;或家庭主要成员身亡;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病治疗花费上1万元以上等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

、民政

(一)申办低保所需材料

1.申请书(村级盖章)

2.家庭经济情况核对授权书人脸授权

5.户口本户主页及所有家庭成员姓名页

6.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7..医疗住院费用发票

8.疾病诊断证明书

9.入户调查记录

10.出院记录

11.医疗保险费用住院结算单

12.残疾证

13.小孩未满十八岁需提供在读证明

(二)申办支出型困难家庭所需材料

1.申请书(村级盖章)

2.入户调查记录(盖章)

4.户口本首页和所有家庭成员姓名页

5.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6.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7.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结算单

8.医疗住院费用发票

9.疾病诊断证明书

10.出院记录

(三)申办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残联审批

1.申请书(盖章)

2.承诺书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5.残疾证复印件

6.低保证复印件

7.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盖章)

8.农信社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以上一式二份)

(四)申办特困人员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或户主向村委提出申请→入户调查→乡镇审核→乡镇审批

1.书面申请书

2.入户调查记录(盖章)

3.龙南县农村特困人员申请集中(分散)供养审批表(盖章 )

4.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残疾证复印件、疾病证明

8.社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以上一式三份)

9.龙南县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书(一式五份)

(五)申请临时救助(救急难)所需材料

流程:申请→乡镇审查→入户调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审核上报(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

1.申请书(盖章)

2.入户调查记录(盖章)

3.龙南县乡镇“救急难”登记(审批)表(盖章)

4.江西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户口本首页和所有家庭成员姓名页

6.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7.低保证或(五保证)复印件

8.事故证明材料

9.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记录(以上一式两份)

10.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以上一式两份)

()申办高龄补贴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1.龙南县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盖章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申报人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4.申报人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一式三份)

5.8寸相片一张(需拿当月报纸拍照)

6.1寸相片三张

离任两老补助的申请程序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1.补助对象:从1949年10月1日至今、曾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满10年以上,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已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

2.农村离任老村党支部书记、老村委会主任按同一标准,分三档发放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

1档,任职10-15年(不含),每人每月420元;

2档,任职15—20年(不含),每人每月440元,

3档,任职20年以上,每人每月460元。

3.新申报对象必须提供原始有效的任村书记、村主任正职文件或当选证、乡村会议记录,以上材料都需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留复印件。并上交补助对象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账号复印件各一份

()救灾救济政策解答

流程:户报→村评→乡审→县定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涉及造成灾害的相关佐证相片

八.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箱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所需材料

流程:本人申请→村委审查→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

1.申请书(盖章)

2.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登记审批表(一式三份)盖章

3.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

4.中请人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6.退伍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7.2寸免冠彩照4张

8.承诺书(一份)

9.社保卡账号复印件(一份)

相关文章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