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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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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录入系统。

2.发放60周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登记审批表、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

3.承诺书(一份)。

4.2寸免冠彩照6张。

5.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农商银行社保卡(存折)复印件各一份。

二、优待证申领制发注意事项

1.申领对象要清楚

优待证申领的对象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①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②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其他优抚对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2.申领地点要清楚

(1)申领地点为南亨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乡镇级)。

(2)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3)目前省内可以进行异地申领(常住地申领);省外暂时不能进行常住地申领。

3.申领材料要清楚

优待证申领是在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后,才能进行申领。

未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需提供服务对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服务对象本人页,入伍通知书(应征入伍登记表);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其他证明(退役登记表),档案遗失的到县人武部出具证明;立功受奖证件;残疾军人证(伤残军人提供);烈士证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由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注意:申领需提供身份证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4.流程要清楚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检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初审→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制发银行金融核验→制证厂家制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收制证数据→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证登记。

逐级上报逐级审批,不符合的逐级退回,重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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