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2023〕21号
中共东江乡委员会 东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江乡村干部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党(委、总)支部、村(居)委会:
根据实际,经乡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特制定《东江乡村干部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东江乡委员会 东江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
东江乡村干部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为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振干部精气神,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绩效发放方法,做到合情合理合规,经研究,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
全体村干部(含在编和不在编)
二、主要目的
在各村现有的绩效发放基础上,通过本方案的执行,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工作考评要求,规范绩效发放办法,转变村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全面掀起全乡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三、考评原则及主要内容
考评坚持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注重实绩、责权分明的原则,根据我乡工作特点及当前主要工作任务,每月考评一次。主要考评村干部日常表现(包括考勤、学习、会议、应急情况等)、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作风建设和其它方面等。
村干部考评以100分为基数,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考评内容分为日常工作考核(20分)、业务工作考核(30分)、中心工作考核(40分)、领导民主测评(10分)、加扣分项目。
四、考评机构
成立东江乡村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考评和统计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刘 健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刘 尧 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王锋锋 人大主席
叶晓霞 党委副书记兼宣传、统战委员
沈文聪 党委纪委书记
唐 辉 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 坚 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唐 伟 党委组织委员
赖树芳 副乡长
廖 菁 副乡长
赖振志 副乡长
孙 路 副乡长提名人选
张菁晏 人大副主席
曾 玮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永辉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曾 建 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唐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廖君成、钟正鸣、习童、李胜圣、蔡文峰等同志为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工作考核相关工作。
五、月考评
(一)考评办法
村干部月工作考评以100分为基数,外设加扣分因素,每个月10日前对上个月工作进行考评。日常考核由驻村领导统计打分;业务工作由分管领导打分;中心工作由主要领导指定当月的中心工作后,具体分管领导进行打分;民主测评由全体党政领导进行测评。
(二)考评主要内容量化规定及加减分
1.日常工作考核(20分)
(1)严格出勤考核。无故迟到或缺席1次扣2分。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请假2天(含2天)以上的,须经驻村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未履行上述请假流程擅自离岗的,每天按照缺勤处理。离开龙南需向驻村领导及主要领导请假。节假日轮休未向带班领导报备擅自换班的每次扣2分,无故离岗者每次扣4分,由党政办进行统计。
(2)按时参学参会。按时参加市、乡组织的各种学习或会议,每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月累计缺席2次或迟到3次以上的通报批评一次,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由党政办进行统计。
(3)严守纪律法规。不在工作日午间饮酒,不能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参与赌博等。每发现一起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每人每次扣10分;每发现一起参与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类似违法违规的,每人每次扣20分;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程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由乡纪委进行统计。
(4)严明应急纪律。发生防汛抗旱、森林火灾、重大动植物疫情等突发事件时,无故迟到每次扣4分,无法联系或无故不到达现场的每次扣8分,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扣10分,并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应急办进行统计。
(5)完成学习任务。每日需完成学习强国积分30分以上的任务,每月累计2次以上(含2次)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低于30分扣除1分,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10次)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低于30分扣除2分。每月累计15次以上(含15次)学习强国学习积分低于30分扣除3分。每月累计达到30次及以上学习强国学习积分超过30分(含30分)加2分。党员需要常态化登录学习赣鄱党建云APP,每周最少登录1次,每未登录一次扣除1分,由党建办进行统计。
2.业务工作考核(30分)
(1)基层组织建设。①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未完成发展任务或不符合规定发展的,发现一例全体村干部扣10分;未按时上交和完善发展党员档案的,每例全体村干部扣5分。②村级班子不团结,组织纪律涣散,被评为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全体村干部(党员)扣10分。③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未按规定开展的,每缺少一次会议记录的扣2分;会议记录不规范每次扣1分。④督查中发现三务公开栏、党员设岗定责未及时更新的每次扣1分。⑤及时上报党建日常工作材料,规定时间内未上报材料或材料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此项总分10分)
(2)宣传、意识形态及统战工作。①根据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清单每月开展丰富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未按活动要求完成的每缺一次扣0.5分;因工作不到位被上级部门批评且整改不到位的,视情况扣1—5分。②每月更新身边好人榜、道德红黑榜的,未及时更新的每次扣1分。③发现有私设宗教聚会点的,乡级发现一次扣2分,被上级督查发现一次扣3分。④辖区内民间信仰点非法聚会、大摆宴席的,每次扣4分。⑤每月至少一次对民间信仰点和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每缺一次扣0.5分。(此项总分8分)
(3)加强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对村内违建情况、违规新建坟墓、侵占耕地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的巡查,每发生一例违建(含违建猪栏)未及时制止的,分别扣除片区村干部4分,情况严重的,交由纪检机关进行效能问责。(此项总分4分)
(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力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每出现一起到龙南市级信访事件扣全体村干部1分,到赣州市级信访事件扣2分,到省级信访事件扣3分,到中央信访事件扣4分。电话投诉和网上信访扣0.5分,逾期未处理和答复的扣1分,同一信访事件只计算一次。每处理一起信访积案加3分。(此项总分4分)
(5)乡村振兴工作。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防返贫监测帮扶等工作要求,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①及时上报乡村振兴日常工作材料,规定时间内未上报材料或材料不规范的,每次扣1分。②在本乡组织的交叉检查、行业部门联审中,反馈问题拒不整改的,每次扣全体村干部4分。③在龙南市级各类督导、检查、暗访中出现“四保障”、应纳未纳、应消未消等问题被通报的村,每次扣全体村干部2分。④在赣州市级以上各类督导、检查、暗访中出现“四保障”、应纳未纳、应消未消等问题被通报的村,每次扣全体村干部4分。(此项总分4分)
(6)粮食生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粮食生产工作要求,做到应种尽种,杜绝抛荒。①未完成乡党委、政府下达的早稻、中稻、晚稻种植任务的村,全体村干部扣4分。②在上级各项检查中,发现可耕作耕地抛荒等问题被通报的,每次扣全体村干部2分。(此项总分6分)
3.中心工作考核(40分)
由主要领导确定本月中心工作任务清单(一项或者几项)。由主要领导、中心工作任务分管领导按照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打分,最后得分取领导打分平均分。(此项总分40分)
4.领导民主测评(10分)
全体党政领导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及分管工作对全体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取各领导打分的平均数计分,测评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必须拉开2分以上的差距。主要领导有一票否决权,直接确定村干部考核等次。(此项总分10分)
5.加扣分项目
(1)代表东江乡迎接上级重大检查(或现场会)作出突出贡献的,龙南市、市、省、中央每件(次)分别加1分、2分、5分、10分。
(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中心工作,视工作量大小及完成情况,经乡党政联席会同意,按1—10分酌情加分。
(3)在中央、省、市、县等公共媒体平台上上信息稿件的,分别每件(次)加10分、5分、2分、1分。
(4)支部、村委集体或个人被乡党委政府或乡纪委、龙南市、市、省、中央通报表彰的分别加0.5分、1分、2分、5分、10分,被乡党委政府或乡纪委、龙南市、市、省、中央通报批评分别扣1分、2分、4分、10分、20分,情况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5)村干部受上级党纪政纪处分的,党组织书记扣10分,被处分的村干部扣20分;被判刑或拘留的,党组织书记扣20分,该村干部本月考评不得分。
六、考评结果运用
根据各村现有的绩效发放标准,通过制定工作考核的方式来进行发放。得分排名前后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档,分别设置2:6:2的比例,“优秀”等次按工作金额的1.1倍发放,“合格”等次按工作金额数发放,“基本合格”等次按工作金额的0.9倍发放。即村干部按优秀2200元/月,合格2000元/月,基本合格1800元/月的标准发放。
七、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江乡村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党委组织委员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党建办、乡纪委、财政所各一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明确考评要求。要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职工工作考评的日常管理,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各分管领导、驻村领导要加强对村干部管理,合理调度分配好工作任务。乡纪委要加大对工作作风、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乡党政办要强化日常考勤的准确度。东江乡村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平时资料的收集、审核和汇总,及时整理考评指标的实绩台账并将月考评情况及时进行公示。
(三)严明考核纪律。各村干部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及时提供有关真实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和虚报成绩。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工作奖金发放,严格追究责任。东江乡村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要坚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职,细致工作,力求全面、客观、准确评价村干部。
八、其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各村不得擅自发放绩效,东江乡村干部工作考评领导小组可根据上级规定和本乡实际进行调整,经乡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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