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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乡全面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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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乡全面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新农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全市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推进视频会议和全乡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决定在全乡全面推进“乡风文明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客家传统美德,破除农村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赌博败家等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树立诚实劳动、勤劳节俭、崇尚科学、讲究卫生、孝敬父母、邻里和谐等文明健康的乡风民风。

通过全面推进“乡风文明行动”,全乡所有行政村达到“十个一”目标,即一部村规民约、一个红白理事会、一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个文化小舞台、一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一组家风家训、一个身边好人榜、一批文明示范户、一支农民文艺演出队、一支志愿服务队,实现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

二、重点举措

(一)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民政、司法等部门指导下和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修订完善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村规民约,将倡导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有关要求纳入其中,并在村委会、文化小广场等显著位置长期张贴。乡、村两级要加强对修订完善后的村规民约的宣传讲解,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自我执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牵头部门:民政所

责任部门:乡司法所、乡党建办、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今年415日前基本完成征求意见、修订完善等工作,520日前所有村村规民约在醒目位置公开。

(二)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全乡各村全覆盖成立红白理事会,由红白理事会全程指导监督本村婚丧喜庆事宜,控制规模,简化仪式。推选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制定活动章程、服务规范,并上墙公开。乡民政所要定期对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并建立相应的检查评比和考核机制,让农村婚丧嫁娶中的大操大办、炫富攀比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牵头部门:民政所

责任部门:乡党建办、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今年420日前完成人员选配、制定章程、制定并公布红白事办理流程和标准要求、场所建设等工作,620日前所有村红白理事会实现正常运转。

(三)推动厚养薄葬。支持村较大的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弘扬孝道文化,传承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的良好家风。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遗体火化制度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深入开展“三沿六区”“三沿”是指公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两侧可视面;“六区”是指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部门:乡民政所

责任部门:乡老协、乡妇联、乡规划所、乡林管站、乡国土所、乡清洁办、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今年520日前,完成“三沿六区”公墓建设规划,820日前完成公墓建设任务,1220日前全面完成“三沿六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

(四)美化内外环境。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加强农村保洁队伍建设,落实“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四级运行机制,构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格局。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和整治门前院后环境卫生,消除垃圾乱倒、禽畜乱跑、柴草乱堆、污水乱排等现象,做到农村民房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农器具摆放有序、村环境整洁美观。

责任部门:乡清洁办

责任部门:乡规划所、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今年1220日前,全乡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新农村建设点农村民房庭院整治率达到80%

(五)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违法犯罪以及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表演等行为。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支持老年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涉及赡养、继承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置一批农村不赡养老人的典型。

牵头部门:乡综治办

责任部门:乡司法所、乡民政、乡老协、乡国土所、乡林管站、乡文化站、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常态化开展。

   (六)培育文明风尚。常态化开展“文明家庭”、“文明信用农户”、身边好人评选、家风家训征集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开展乡村春晚等节日民俗活动,培育文明健康的节日文化。开展劳动技能比赛、乡村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运用油画、农民画、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形式,推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客家传统美德、移风易俗等为主要内容的手绘文化墙和公益广告,打造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宣传景观。

牵头部门:乡党建办

责任部门:乡文化站、乡老协、乡计生办、乡司法所、乡妇联、乡团委、思源实验中学、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今年820日前所有村达到“十个一”目标。

(七)党员干部带头。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全乡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带头维护原籍村开展“乡风文明行动”。

牵头部门:乡纪委

责任部门:乡党建办、乡关工委、乡民政所、乡总工会、乡团委、乡妇联、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常态化开展监督问责。

(八)加强宣传引导。发挥主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LED屏、公示栏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为群众解疑释惑,让“乡风文明行动”家喻户晓,得到群众广泛支持。推进公益广告进乡村,制作、刊播和设置一批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的公益广告。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平台推出来自一线的鲜活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开展文明新风进校园及小手拉大手活动,发挥新乡贤和农民文艺宣传队、文化志愿者社会义工等作用,演身边人、说身边事,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

牵头部门:乡党建办

责任部门:乡文化站、乡团委、乡妇联、思源实验中学、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常态化开展。

(九)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东江乡“乡风文明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全乡移风易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部署、督导调度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建办。乡党建办、民政所为牵头部门,负责“乡风文明行动”日常工作和督导考核等工作。

牵头部门:乡党建办

责任部门:乡民政所、各村“两委”

    进度要求:今年324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开展“乡风文明行动”工作。

三、推进步骤

(一)宣传发动(今年3月中旬)。315日召开全乡动员大会,对“乡风文明行动”作出全面部署。乡级主要媒体强化工作宣传,广泛宣传报道各地移风易俗工作动态、正反面典型等,营造浓厚氛围,确保活动深入人心。

(二)推进落实(今年3月下旬—6月)。各村、各站所对照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进度要求,迅速部署落实,建立相关组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落地。

(三)督导考核(今年6月开始)。下发《东江乡“乡风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实施考核。“通过日常督查、第三方测评等方式对各村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通报一次考核成绩。

(四)转入常态(今年7月开始)。各村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乡风文明行动”转入常态,持续推进。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各村、各站所要把“乡风文明行动”作为“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统筹推进。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细化工作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有序推进。

(二)落实经费,提供保障。2022年起,要加大经费投入,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红白理事会、群众自筹资金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和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婚庆场所和治丧场所的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鼓励、调动农民群众、自治组织推进形成农村婚丧新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红白理事会建设和服务,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发动群众,注重实效。把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摆在首要位置,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务实举措,争取群众支持,吸引群众参与,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四)重点突破,典型引路。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让各级党员干部在“乡风文明行动”中作表率,坚决查处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大操大办的案件。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和“新乡贤”等群体的示范带头作用。“乡风文明行动”领导小组将在全乡选取12个有示范带动意义的村镇作为示范点进行打造,做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

(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村、各站所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乡纪检、民政所要适时通过工作推进会、流动现场会和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协调调度,推动形成全乡一盘棋的整体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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