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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江乡“最美东江人”评选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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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江乡最美东江人评选方案》的通知

全面推进打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发展先行区”试点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挖掘推荐宣传身边的好人好事弘扬社会正能量,创造和美乐居的一流宜居宜业环境和近悦远来的模范善治之道,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开展最美东江人”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东江乡居住、创业、就业、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时间

“最美东江人”每月评选一次,每次评选1名,每月28号收集评审材料。

三、评选推荐标准

“最美东江人”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其他类别”六个类别。“最美东江人”推荐评选应依据基本条件和各类别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入选。无违法乱纪等情况。

(二)各类别标准条件

助人为乐:主动给他人帮助、无私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孝老爱亲: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其他类型:自强不息、勇敢面对并战胜困难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好人。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阶段

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分三种方式:

1.村(居)委会推荐

各村(居)委会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候选人,每月向党建办推荐报送1名以上 “最美东江人”候选人。

2.村(居)民自荐

广大群众可自行推荐报送“最美东江人”候选人。

3.企业推荐

东江辖区内企业可推荐本企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

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免冠1寸彩照,事迹材料要做到事例生动、精神感人,将材料报送至东江乡党建办(联系人:廖望利13479478276)。

(二)评审阶段

根据推荐材料,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所在单位或社区(行政村)要对被推荐人负面清单(附件2)中的8种情形进行审核把关,确认被推荐人不存在负面清单中的8种情形后,加盖单位或社区(行政村)公章。上报后通过东江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一名“最美东江人”候选人。

(三)公示阶段

每月将“最美东江人”候选人名单在各村“三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群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

(四)表彰阶段

对每期“最美东江人”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在乡风文明积分活动中加10分,并在全乡范围内大力推广宣传并刊发感人事迹。

五、加强领导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刘健任组长,叶晓霞任常务副组长,唐辉、唐伟、赖树芳任副组长,廖望利、习童、赖奕鑫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廖望利任办公室主任。

方案党建办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实施。

                           

  

                   中共东江委员会

                                                     2024114

附件1

最美东江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一寸照片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

电话

家庭地址

推荐类别

身份证

号码

(可另附)

党政联席会意见

(盖章)

     

推荐类别填写: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其他类别

附件2

最美东江人评选负面清单表

***未发生以下8种情形。

序号

“负面清单”项目

推荐部门认定意见

1

未发现违规违法违纪情况。    

        

         

                  盖 章

              年  月  日

2

未发现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

未发现参与“黄、赌、毒”。

4

未发现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

未发现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

未发现本人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7

未发现存在企业违规经营、偷税漏税、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隐患行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

8

未发现本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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