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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禁止野外用火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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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我市天气将持续干燥,森林火险等级维持在高度危险级别,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勢蔓延速度极快,森林防灭火形势异常严峻,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提醒广大群众自党遵守“五个禁止”规定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2.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

3.禁止在林区内吸烟、野炊和烤火

4.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炼山、焚烧疫木等。

违犯上述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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