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贫困户个人培训补助: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引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等方式,以涉农经营主体、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农村扶贫对象、大学生村官等为重点培训对象,鼓励培训机构开展电商知识培训,凡具备电子商务培训资质并经商务和人社部门确认的培训机构,其培训的电商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初、中、高三级分别按照每人300元、500元、6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三、电商站点的补助:支持乡镇电商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各乡(镇、场、管委会)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利用乡、村便民服务中心、邮政、供销等场所,推进乡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对验收合格的乡镇电商服务中心,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每个乡镇补助1个。支持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和支持电商龙头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农家店主、农村扶贫对象、大学生村官等,建设或改造设立农村电子商务体验店、智慧商店以及农村e邮、益农信息社等。对检查验收符合标准的,给予每个2万元的补助,每个村只补助1个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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