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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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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公安局

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南市龙南镇龙翔大道公安局,电话:0797-3529280,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

1、互联网信息公开。我局在龙南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和本单位网站以及各类新媒体(龙南公安公众号、抖音号等)上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警务信息,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人员招考、重大项目等信息794。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明确责任抓落实,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突出问题抓整改,持续强化政策解读。针对政策解读内容少、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等薄弱环节,利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多角度解读,健全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高效办成一件事等专题专栏内容。规范决策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

2、公共查阅点。我局在数智中心办证大厅、治安办事窗口、15个派出所设立了公共查阅点,发放各类业务的办事指南。2024年共发放常住及暂住人口业务办理指南、车管办证业务指南、反诈业务指南以及其它办事指南近3万份。

3、新闻媒体。我局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将警务信息、社会治安情况向全社会予以公布。2024年共在全国、省、市区媒体发稿50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已妥善办结,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措施,我局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更新,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动态;及时督促局直各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自查和个人隐私排查。同时我局在此平台基础上,加强“龙南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2024年累计通过各新闻媒体平台发布信息500条,实现新媒体与传统政务公开方式优势互补,提升公安形象,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定期对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监督,定期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审核检查,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完整、规范。2024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栏目监测反馈问题不及时二是信息发布格式规范内容不够标准三是重大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拓宽政务信息来源,积极发布公安资讯,拓展公开内容与形式,提升信息质量。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加强日常监测整改提升日常监测与运维管理水平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全面梳理过往信息,对不完善及格式不符要求的内容及时更新整改,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与高效。提升政策解读质效。优化政策解读内容,拓展解读渠道与形式。精准把握政策解读重点,深入剖析文件起草与核心内容,增强解读的准确性与易懂性,确保群众有效接收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公安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4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做好信息发布积极通过市公安局外网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做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政策发布服务等工作。开展警营开放日“政府开放日”等活动聚焦政策服务,采取线下形式,搭建起公安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11012345加强了高效对接联动,提升了政务服务热线办理能力,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提升群众满意度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对涉及市公安局的重点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开展了两次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的培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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