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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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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以下简称新《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由龙南市人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人社局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翔大道与105国道交汇处赣州南部中心劳动力市场7楼,电话:0797-3579626,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龙南市人社局主动公开信息761条。

1.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于2021512日编制《龙南市信息公开指南》,载明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分类、编排体系、公开渠道,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方式,监督方式及受理机构情况等。

2.概况信息:及时更新我局部门简介,换届以后,及时调整新上任领导班子成员信息,便于群众了解人社局组织机构职能及人员构成。

3.规范性文件: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上级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同步上传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信息13条。

    4.发展规划:公开了《“十四五”人口和人才发展战略研究及《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方面,公开了《市人社局2021年工作计划、《人社局202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5.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针对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人社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人社工作的了解。2021年,发布稳岗就业信息32条,社会保险信息11条。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财政信息”栏目及时公开我局财政预决算收支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有序,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的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通过龙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专栏查阅到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龙南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1条。

2.其他平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可通过“龙南人社”微信公众号查阅到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1年通过“龙南人社”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3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执行先审核后发布的规定。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更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求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7.1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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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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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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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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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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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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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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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的信息种类单一,质量不高,公开的内容主要来自于上级网站发布的人社方面内容和本市人社局的工作动态,对于政策解读、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较少;二是部分信息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公开,缺乏时效性;三是局机关各股室之间配合不够,衔接不够紧密,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高各股室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内部协调有力,相关政策和数据做到应报尽报、及时全面准确。

2.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各股室各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充分了解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打造一支专业性的人社部门信息公开队伍,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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