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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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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规定,现公布龙南市自然资源局202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0797-3559988)。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2021龙南市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信息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加强制度和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取得了定的成效。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任务600条,实际上传7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92.7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2

1

0

0

0

1

1

0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政务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2.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日常性工作,长效工作机制不完善

3.公开工作的程序操作不熟练。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的精神和规范性文件,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民互动性和参与性。

3.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龙南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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