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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卫健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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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龙南市卫健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xl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原人防办5楼办公室,电话:3571500,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62条,内容涉及年度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年度工作报告、医疗卫生等多面内容。其中,龙南信息公开政务动态876条,部门动态30条,疫情防控9条,公告公示96条,医疗卫生95条,政策解读14条,规范性文件11条,健康教育1条,财政预决算5条,考录招聘3条,表彰奖励1条,发展规划1条,回复关切3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人大建议3条,政协提案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委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明确受理与办理责任单位、股室,畅通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严守办理时限,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回复意见质量,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规范、内容准确,引用法律条款适当,尽可能地降低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2023年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我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23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考核监督、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位。2023年,我委已公开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更未出现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

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龙南健康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同时主动回应12345政务热线、问政赣州、问政江西等平台中群众关切的问题。二是严格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将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做到了每一个建议提案都“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2023年,我委办结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6件,公开率达100%。

(五)监督保障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2023年,我委主要领导多次调度政务公开工作2次,听取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汇报2次,组织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2次,组织了政务公开信息培训2次,邀请了人大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政府开放日”活动,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群众意见箱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2023年,我委员会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件

行政强制

0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之间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存在差距比较明显;信息公开工作未常态化,存在工作时紧时松现象。2024年,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明确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把关报送的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是加强培训,熟悉业务。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完善制度,确保长效。建立完善内部考核、定期督查和岗位追责制度,对工作之后,不及时公开信息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我委按照我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断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以积极、科学、有效的保障措施,推动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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