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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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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龙南市行政审批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地址:龙南市数智城市中心四楼,电话:0797-3529662,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在龙南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巩固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龙南市市行政审批局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五公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涉及机构职能、概况信息、人事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类别的信息。2023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2023年我局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政策内容解读,坚持“开门搞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严格执行信息撰写、信息校对、信息审核的规范程序,确保网站内容准确;规范信息发布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做好政府文件公开属性的界定,完善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匹配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常态化更新维护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提升办事智慧化水平,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设置政务公开专区。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及时性、精准性,在一楼政务大厅设置了政务公开专区,摆放有政务公开专区标识标牌,办事群众可以在自动查询机通过页面查询龙南市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专区还提供政务服务有关纸质信息供群众查阅,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龙南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参加市政府专题培训和有关工作会议,有效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处理12345工单、网址留言和咨询电话,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提高的方面,一是信息的有效性、便捷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政策解读方式的多样性和推送精准性有待增强和提高。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依规,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认真按照《龙南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丰富内容、依法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事务,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切入点,凡是涉及行政审批工作职能的关键环节,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均列入公开内容。三是强化政策解读。“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环节前移到文件制订过程中,确保解读材料与规范性文件同步公布。
(二)2023年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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