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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龙南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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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不断深化公开范畴,坚决秉持“公之于众是常态,保密为例外”的原则,全方面推动政务的透明化。建立并完善了政务公开事项的标准目录体系和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政务信息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同时,不断拓展公开渠道,让公众可以更方便地获取政务信息。在公开的内容上,涵盖了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以及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2、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明确了各个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对工作职能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形成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分管领导重点负责、相关股室负责人全力配合的工作模式。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处理工作紧密结合,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畅进行,更有序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化。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分中心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开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各部门网站(频道)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网站栏目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机制,加强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发挥好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利用新闻媒体,积极搭建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全市公路工作动态,有重点有步骤推进信息公开和宣传工作。2023年,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50条,发布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信息55条。
(五)监督保障
我分中心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规定重视政务公开的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为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我们将年度信息公开的推进情况纳入了月绩效考核范围,以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在社会评议方面,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箱,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意见,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关于责任追究,我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至今,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若无填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问题。一是虽然大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有了一定认识,但仍有少数人对该工作的重视度不够,缺乏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二是信息内容需要进一步优化,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获取有效信息的需要。
2.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引导,从思想上真正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二是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各类公路工作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通过不断丰富和优化公开内容,推动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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