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乡镇信息公开目录>渡江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渡江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渡江镇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渡江镇认真贯彻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条,累计660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政策文件、政务动态、公开年报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渡江镇无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

渡江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办公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法公开。

(四)平台建设

渡江镇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信息员与网络评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办公室负责全局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常态化运用好“渡江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到信息及时、高效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重点工作推进和重要项目实施公开不及时,整体公开内容更新较为缓慢,信息公开的效率仍需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分类不够具体,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将落实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工作动态,总结归纳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针对性地改进和提高。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住建领域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