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里仁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里仁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南市里仁镇新圩,电话:0797-3501120,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里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力争公开面达100%。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2021年6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后,我镇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委书记赖水仙同志为组长,镇长赖杰同志、宣传委员钟明星同志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邓任惠同志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宣传干事、党政干事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完善相关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包括简化《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更新《里仁镇政府信息发布机制》、《里仁镇村级事务公开目录清单》。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对照《条例》,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加强镇村两级事务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政府门户网及时公开工作动态、丰富政策解读等栏目;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在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四是有效发挥镇村公示栏作用,让群众通过传统方式渠道直接获取信息。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强化督查,确保落实。
一是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三是实行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镇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等相关信息。
1.决策公开:2021年2月公开《2021年工作计划》;4月公布预算表;5月公开里仁镇文明实践员招聘信息;7月更新领导之窗;4月公布里仁镇标兵评选。
2.服务公开:(1)根据江西省赋予乡镇审批执法权限改革要求,里仁镇积极认领赋权事项89项并同赋权单位签订赋权协议,根据事项管理系统目录承接镇级事项目录系统认领编制事项60项(其中便民服务中心22项、综合执法大队27项,退役军人服务站11项),村级事项系统认领15项,每一事项均明确责任单位、设定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时限,受理地点、服务与监督投诉电话、收费标准及依据,并编制好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2)坚持把12345热线办理作为创优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2021年完成12345公众服务热线交办单88件办理工作。办理回复“问政赣州”舆情处理7件。
3.执行公开:10月公布综合执法大队拆除违章建筑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
为了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里仁实际,制定《里仁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
2021年度,我镇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
1.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镇立足直接服务群众的实际,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我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持续拓展公开渠道,围绕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内容,稳步有序推进主动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阳光政府。202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政务动态736条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4.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部署要求进行全面清理核对。
五、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市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平台。我镇通过微信公众号“印象里仁”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镇村两级公开宣传栏等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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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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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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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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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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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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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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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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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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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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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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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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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七、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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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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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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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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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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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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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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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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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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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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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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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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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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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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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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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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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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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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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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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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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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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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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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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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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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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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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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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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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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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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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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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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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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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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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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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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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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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不足;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有待提高。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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