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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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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始,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里仁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对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等群众关注领域等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739条、完成年度任务数102.64%。回应关切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度,里仁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同时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时效性,及时动态调整信息,坚决杜绝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结合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农业生产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按照《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字〔2023〕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2023年7月21日,开展了“政务开放日”活动,经过专业设计,在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成里仁镇政务公开专区。

(五)监督保障方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对市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2023年度我镇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责任追究相关问题和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存在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格式不统一问题,各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均衡;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针对以上情况,我镇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结合日常工作,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拓展政务公开形式

按照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在各村、社区醒目位置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务公开服务窗口。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方便村(居)民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政策文件,解答群众实际问题。

里仁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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