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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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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龙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龙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南市龙南镇民主街16号, 邮编:341700  电话: 0797-357809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化要求融入日常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我局坚持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关切的问题,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安置、优抚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三是加强安全防护。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做到逐级把关、层层负责。2021年未公开敏感信息、涉密信息,未发生泄密事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有序,实行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公开我局主要业务工作进展情况,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宣传先进典型。

2.公开方式多样化。2021年以来,我局依托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相关媒体及时发布信息。

3.网站监管。政府信息网站的发布接受公众监督和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制定更新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召开业务工作推进会,强化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中求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发布工作中存在质量不高、专业化低、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针对存在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高图解、动漫、视频等解读形式的使用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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