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乡镇信息公开目录>城市社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城市社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城市社区管委会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xln.gov.cn/下载。本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城市社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南市红旗大道文化街1号办公室,电话:0797-3518166,邮编:3417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城市社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坚持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全面公开,扎实推进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度全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9条,其中信息公开工作动态信息381条,乡镇公开公告公示信息361条,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乡镇动态90条,;其中线下通过宣传栏公开政府信息42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公开政府信息59条。主要内容包括:省、市、县重要政策或文件、农技推广、便民服务、工作动态、其他信息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动态化调整机制,对帮扶地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五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按季度发布市、区城乡低保基本情况。

(四)平台建设

发挥政务新媒体公开多样化作用,开设的“龙南城市社区”微信公众号,由专人负责,做到了内容有保障、安全有防护。2021年“龙南城市社区公众号发布45篇文章

   ()监督保障

  组织社区各办公室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对重点领域、“六稳”“六保”、监管保障等方面进行技术讲解,对政策解读等知识进行专门讲解培训。严格保密审查,保障信息安全。严格明确相关人员在信息公开各环节的保密审查责任,公开的信息必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依次进行保密审查后,方可由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切实做到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城市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信息时效有待加强等问题。针对以上存在问题和不足,城市社区管委会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遵守各项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学习,不断提升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