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龙南市公安局编制了《龙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龙南市公安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xln.gov.cn/)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龙南市公安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部门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

2.法规文件。包括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政务动态、公示公告。

5.行政执法。包括执法依据、执法动态。

6.公共服务。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以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7.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具体参见龙南市公安局编制的《龙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等形式。公开渠道包括龙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南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龙南公安”政务新媒体及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信息的编排体系

本机关的政务公开信息按“类别——年度——生成时间”的体系编排;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时间、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龙南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公安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龙南市公安局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龙南市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797-3529280

传真号码:0797-3529298

邮政编码:341700

电子邮箱:lnxgajbgs@163.com

微信公众号:龙南公安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请联系0797-352928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龙南市公安局提出申请的,填写《龙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龙南市公安局领取,也可以在龙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龙南市公安局办公室”,邮编:341700,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公安局。

(2)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龙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3)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龙南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3529280,传真:0797-3529298。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龙南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龙南市公安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龙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龙南市公安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龙南市公安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龙南市公安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龙南市公安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收费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警务工作秘密的。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情形。

6.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7.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汇报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龙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12389

通信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中段龙南市公安局

邮政编码:341700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 :30(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龙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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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