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2023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了《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编制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处,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xln.gov.cn/)、龙南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以及依法指定的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9类:

     1、概况信息。包括我局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我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我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我局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我局干部任免公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我局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由我局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包括面向公民、企业和在我市就业的外国人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的我局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本机关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索引号、发布机构、信息名称、文号、分类、发布日期、内容摘要、关键词共8项内容。

    ()公开渠道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龙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xln.gov.cn/);

    2.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布会;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市档案馆(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财富广场图档大楼四楼;电话:0797-3512713)、各级行政政务服务场所。

    ()公开时限

     我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我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我局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我局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我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如下:

     受理机构: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与105国道交汇处赣州南部中心劳动力市场七楼

     联系电话:0797-3579626

     传真号码0797-3579626

     邮政编码:341700

     电子邮箱:a3579626@126.com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我局提出申请的,填写《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我局领取,也可以在我局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4)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2、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我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我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闻信息股投诉。

    监督电话:0797-3512056

    通信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行政中心1027室

    邮政编码:3417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