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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龙南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项目疫情防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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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疫情防控责任

1、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监理健全工作体系和机构,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专职疫情防控岗位,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建设、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方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建筑地实名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核实项目人员身份及健康信息;在施工现场进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态。凡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禁止其进入,并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3、施工工地全面实施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安排专人管理出入口,出入口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严格要求施工工地人员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工地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确保施工工地环境卫生安全。参建单位应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每名从业人员日常需求(原则要求1个月)

二、暂缓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返)龙南

劝导疫情地区务工人员暂不返龙南,如已来(返)龙南的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返)龙南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龙南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三、坚持日常科学防控

1、加大对施工工地人员公共卫生防疫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其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施工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严格开展上岗前疫情防范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岗位。参建单位要安排专人登记好每个工人接种疫苗情况,督促工人做好第三针疫苗接种工作。

2、暂缓邀请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赣州参加商务洽谈、学术会议等活动,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主体责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请避免接触他人,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前往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排查,途中避免乘坐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并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检测关、过程控制关、质量验收关”,重点加强对混凝土、钢筋等质量管理,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安全。从严落实汛期防汛各项措施要求,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施工工地该停工的必须停工,施工人员该撤离的必须及时撤离,确保施工工地汛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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