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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加强雨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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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

根据防龙南市汛抗洪指挥部通知,我市已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做好雨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升应急能力,压实各方责任

(一)加强分析研判。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分析和查找雨季汛期施工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组织开展雨季汛期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并根据气象预警信息情况,及时增加排查频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实行清单化管理,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二)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项目负责人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问题,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提升应急能力。健全和完善雨季汛期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预备应急物资及机械设备等,发生异常或险情时要及时报告。

二、紧盯重点内容,加强巡查检查

(一)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施工现场要严格落实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遇有强雷电、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和高处施工,塔吊停用期间吊钩要收回,大臂要顺风向停靠。做好塔吊等设备基础的降排水措施,防止基础积水现象。

(二)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范。严格落实“防高坠、防坍塌、防物体打击”措施,禁止在暴雨、强风天气下进行攀登、悬空等类型的高处作业,禁止高空抛撒建筑垃圾;加强“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防护,恶劣天气钢结构和各类标牌应采取加固措施,不能确保安全的要暂时拆除。

(三)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加强对深基坑(沟槽)、高边坡、地下暗挖等工程的巡查、监测,重点排查支护结构、堆载、排水、通风、用电、防护设施等是否到位,突出抓好施工监测和第三方安全监测管理,监测布点、监测内容、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方案要求,恶劣天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四)加强临时设施安全应对。加强地处低洼、山坡地形的工棚、宿舍、围墙等部位的巡查检查,对存在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实施搬迁撤离或采取其它防范措施。

三、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度汛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遇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要按照有关制度立即报告并启动相关预案,迅速、有效处置,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我局将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各项目遇有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要按照有关制度立即向我局报告并启动相关预案,迅速、有效处置。

值班电话:0797-3529079

联系人:肖京  




                           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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