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龙南市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龙南市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xln.gov.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省和本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我单位编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4、工作动态。我单位重要会议、活动报道,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的最新动态。

5、人事信息。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公共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等事项的办理指南;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招投标等事项的办理指南。

7、年度报告。

具体详细内容请参见我单位编制的《目录》,《目录》登载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公开渠道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龙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xln.gov.cn);

2. 龙南市融媒体中心新闻发布会;

3.“龙南融媒体”微信公众号;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各级行政政务服务场所。

(三)公开时限

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和其它其它组织需要龙南市融媒体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融媒体中心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

龙南市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龙南市文化街84号龙南市融媒体中心

邮政编码:3417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2181525

真:0797-2181525

电子信箱:jxlngdj@163.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通过我单位门户网站下载,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也可在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方式:

(1)通过我单位互联网门户网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上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请填写完整《申请表》并附相关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内容空白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单位办公场所(局办公室)提交申请及相关复印件。

2、申请的办理

(1)审查。本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本单位按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

(3)答复。对不能即时答复的申请,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单位将适当延长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4)提供信息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将口头或书面向申请者提供信息,申请人不可擅自对外宣传发布所获取的信息或有关信息。

对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本单位将向申请人说明或告知所属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新闻信息股投诉。

监督电话:0797-3512056;

通信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行政中心1027室 

邮政编码:3417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龙南市融媒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