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2023年版)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龙南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xln.gov.cn/)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七类:

1、概况信息。包括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果茶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制定的柑橘产业发展规划与中心制定的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果业优势产业集群培植工作重要会议、全市各地脐橙产业发展、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工作重要会议等最新动态,政务公告。

5、财经信息。包括果茶发展服务中心预决算信息。

6、人事信息。包括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干部职工荣获省、市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科技进步奖等荣誉的表彰与奖励。

7、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5类信息以外的市政府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具体详见市果业局编制的《龙南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或到本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L

1、网上公开:http://www.jxln.gov.cn/

2、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龙南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7-3517079

3、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

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主动公开以外的工作信息,可以向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龙南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龙南市腾龙路与金水大道交界龙南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7-3517079

传真号:0797-3517079

邮政编码:341700

电子邮箱:jxlngyj@126.com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的,填写《龙南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相关科室领取,也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当场提出申请。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市果业局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果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信息股投诉。

监督电话:0797-3512056

通讯地址:龙南市龙翔大道1号行政中心1027室

邮政编码:341700

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龙南市果茶发展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