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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指南(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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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指南

    城乡低保救助

一、申办条件

1、户籍条件。

①申请城市低保者必须是持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

②申请农村低保者必须是持有本市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2、家庭收入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城市765/人·月,农村515/人·月)的,可申请城乡低保。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3、家庭生活状况条件。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申办程序

1、申请。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办或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人户分离现象参照《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通知》赣民发〔20207号执行)。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

2、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办、村(社区)收到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对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审查,填写《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情况调查表》,邀请龙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工作人员,会同村(社区)民政干部进行县乡村三级民政干部联合入户调查会审。对有异议的城乡低保条件的对象举行村(社区)城乡低保听证评议会,公示听证评议结果7,无异议后,将相关资料报乡()审核。

3、审核。乡镇收到村(社区)报审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审核意见报龙南市级民政部门审批。

4、审批。龙南市级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全面评议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城乡低保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城市(农村)低保金领取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乡镇人民政府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申办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离婚证、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大病或重病证明。      

3、养老金领取凭证;

4、当地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1、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1)拥有汽车和大型农机具的家庭;

2)雇佣他人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的家庭;

3)自费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者出国留学的家庭;

4)具有有价证券买卖或者其他投资行为的家庭;

5)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之前三年内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兴建、购买非居住用房或者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

6)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的家庭;

7)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2、拒绝配合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部门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

3、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和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的家庭;

4、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家庭;

5、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未获得赡养、抚养、扶养权益的家庭;

6、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家庭;

7、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并且有劳动能力(在校生除外),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从事生产劳动的家庭;

8、有赌博、嫖娼、吸毒、卖淫、参与非法组织等行为且尚未改正的人员;

9、各类服刑、劳动教养期内人员(经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除外);

10、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城乡孤儿;

11、当地政府规定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其他情形。

五、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

家庭经济状况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且长期共同生活(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的成员。具体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收入。主要包括:       

1、工资性收入。指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2、家庭经营净(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的收入等。

3、财产性收入。包括动产收入和不动产收入。动产收入是指出让无形资产、特许权等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等。不动产收入是指转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4、转移性收入。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社会救济金、遗属补助金、赔偿收入,接受遗产收入、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

5、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其他财产。     

城乡特困人员

一、申办条件

城乡特困人员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1、持有本市常住户口;

2、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下列3种人员。

(1)、年满60周岁的老人;

(2)、未满16周岁(在校生除外)的未成年人;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二、供养形式

1、集中供养,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

2、分散供养,即在家由亲属供养;

三、供养标准

1、农村特困集中供养670/人·月;

2、农村特困分散供养670/人·月

3、城市特995/人·月

四、申办程序

1、凡符合“特困人员”条件的居民,由本人申请或村(居)委会提名,经村(居)委会初审,并填写《龙南县特困人员(申请审批)登记表》,报当地乡(镇)政府审核,再报龙南市民政局审批后,享受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待遇;

2、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对象,经所在区域的中心敬老院同意,填写《龙南县分散特困人员入院集中供养申请审批表》,报龙南市民政局审批后,可入院集中供养,享受集中供养待遇。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一、临时救助对象的认定

申请临时救助的人员限定在以下家庭或人员:即城乡低保家庭、“三无”人员、孤儿、城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和在我市居住、就业一年以上,且符合我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农民工等人户分离家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为临时救助对象

1、家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不自食其力的;

2、法定赡(扶、抚)养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

3、因打架斗殴、交通肇事、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4、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活动的;

5、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6、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人员。

三、临时救助的方式和标准

临时救助采取现金救助或实物救助的方式,一般以现金救助为主,原则上救助对象一年内只享受一次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标准按照申请对象遭受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实行分级、分类救助,原则上为每次每户50030000

四、临时救助的申请和审批

与城乡低保申报和审批程序相同。

城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

一、申办条件

1、户籍条件。①申请城市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必须是持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②申请农村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必须是持有本市常住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

2、家庭收入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介于本市低保标准100%150%之间且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可申请城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

二、申办程序

参照城乡低保申办程序

三、申办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离婚证、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大病或重病证明。      

3、养老金领取凭证;

4、近期住院产生医疗费用相关凭证(住院发票、医疗保险结算单、出院记录)

四、原则上不能申请城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的情形

原则上不能申请城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的情形同不可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情形。

五、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

同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       

城乡医疗救助

一、救助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精简退职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残疾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新增四类优抚对象”见赣民字〔200893号)。城乡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

二、救助类别

1、门诊救助。日常门诊救助(1万元以下部分):特困人员按100%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常补对象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为1000元。重大疾病门诊救助:(1万元及以上部分):特困人员按100%给予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常补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1-2万元部分封底线为1万元,2万元以上的封顶线为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之和。特殊病种门诊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救助:必须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救助经办机构确认,已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报销的县(市、区)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0%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封顶顶线为2万元。

2、住院救助。住院救助比例:①特困人员救助比例100%,不封顶;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比例80%5万元封顶;③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各人自付部分在2万元以上的,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3万元封顶;④以上救助对象中14周岁以下儿童(特困人员、孤儿除外)重大疾病救助比例90%6万元封顶。

3、专项救助。①对贫困家庭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患者等7种患者实施按病种定额付费免费救治项目;

②对农村贫困家庭耐多药肺结核等13类疾病患者实施的按病种定额付费20%予以救助;③“光明·微笑”工程和家心基金会“爱心医疗”免费救助项目。

三、申办程序

1、“一站式”结算(刷卡救助)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或门诊就医结算时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卡在医疗保险结算窗口刷卡即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贫困人员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待遇,个人只需支付支付经“四道保障线”报账(救助)后的费用。

2、医后申报救助

1、生活困难的“六类对象”和“两类人员”、精简退职人员、支出型贫困家庭大病患者、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暂未制医疗保险卡的人员参照以下流程进行:居民出院后→新农合或医保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或医保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自付6000元以上→疾病医疗商业补偿保险(必须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民政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六类对象”、“两类人员”、精简退职老职工,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大病患者)

3、医后申报救助对象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证明(生活困难的“六类对象”和“两类人员”、精简退职人员、支出型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和新增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暂未制医疗保险卡的人员);

2)、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发票或本地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相关费用报销凭证、患者本人农村信用社账号;

3)、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出具相关费用报销凭证;

4)、享受赣州市农村和城镇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的出具相关费用报销凭证;

5)、享受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出具相关费用报销凭证;

6)、市级民政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4、医后申报救助提交材料地点

龙南市龙翔大道与105国道交接处人社局一楼大厅左边“四道医疗保障结算窗口”第七个“民政医疗救助窗口”

咨询电话:3512611 3526790

四、原则上不能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情形

1、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整容、矫形、减肥、增高、保健、康复、预防等发生的费用。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责任的(交通肇事逃逸的除外)。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自行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

5、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医疗救助范围的情形。

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补贴对象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条件

1)具有龙南市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第二代残疾人证”(200991日后颁发的残疾证));

3)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条件

1)具有龙南市户籍;

2)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3、不可补贴的对象

1)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人不可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和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可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不可重复申领。

二、补贴标准

经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

三、申领程序

1、自愿申请

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自愿向乡(镇、场、管委会)提出申请报告(报告中明确申请补贴类型及申请原因),村(居)委会也可以协助代理申报,填写《江西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备原件);

2)户口本复印件两份(备原件);

3)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两份(备原件);

4)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信用社账号复印件两份复印件两份(备原件);

5)低保证复印件两份(备原件)(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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