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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关于下拨2021-2022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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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基山林场,金塘新区、城市社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核定、救助流程精细化实施、救助台账规范化管理,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147号)下达我市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135万元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结合各乡镇今年9份上报的需救助人员情况,经研究,决定将上级冬春救助资金及往年节余50全部下拨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救助对象,科学制定标准

    各乡(镇、场、管委会)要详细了解救助人员的受灾和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饮水、衣被、取暖、伤病等方面的困难,认真登记造册,并具体体现在申请表、民主评议会记录等台账中。开展救助对象与低保户、特困人员、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比对,对属于重点人群的受灾户加强救助。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209号)文件要求,严把冬春救助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本地需救助总人数、受灾人员困难程度、款物总量等因素,在遵循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救助时间不超过180天,每户一般不低600元、不高于3600的基础上,细化不同种类受灾人群的救助标准,实行分类分档次救助,杜绝平均分配和随意分配等现象的出现。

    二、完善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台账

    (一)统一部署安排。要对救助资金发放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每一项流程的完成时限、台账内容及具体要求,将台账完整性作为资金发放的前提。

    (二)统一建档造册。各地可按照将户报、村评、乡审、县定集中于一张表,实现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完成;工作台账包括但不限于召开的会议、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图片、资金(物资发放表等,按照一村(或户一档、一乡(镇)一册的方式立卷归档。要建立完善救助档案管理、救助台账和花名册。

    三)统一审发放。各地要统筹安排好时间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用分组或分区域的方式,做好本乡(镇)台账的审核,15日前将《受灾人员救助信息(冬春救助台账)》(电子版发邮箱lnjzwbgs@163.com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冬春救助资金各单位确保110前将救助资金通过社保卡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120日前将《灾害受灾人员救助信息(冬春救助台账、救助资金发放凭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按要求装订成册上报市应急管理局防灾减灾救灾股。

    三、严格资金管理,强化监督问效

    冬春救助资金直接用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是“救命钱保命钱。加快下拨进度,严守资金使用管理纪律。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作为慰问金发放,对不符合发放标准的发回重新核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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