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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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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龙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

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龙府办字〔2025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赣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龙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公开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承办单位应当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请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根据规定统一收集管理决策各环节形成的材料,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的完整性,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对列入《龙南市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相关承办单位应及时报市政府,市政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对目录进行调整。

    附件: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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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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