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南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使用及维护管理,确保消防用水充足、稳定供应,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江西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第266号)、《赣州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赣市府办发〔2020〕17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情况
《江西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于2024年8月审议通过并于10月施行,《赣州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起实施。在此基础上,结合龙南市实际,起草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十九条,明确适用范围,规定乡镇及部门职责,涵盖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使用规定与违规处罚等内容。如要求消火栓规划建设与工程同步,明确设置标准;规定专供消防使用,特殊取水需计量收费;对供水公司、单位个人及部门人员违规行为制定处罚措施;还涉及乡村消防水源建设,明确办法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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