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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龙南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2021年重点工作推进计划(征求意见稿)》的函的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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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提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龙南生态环境局

“5月底前开展一次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12月底前开展一次整治工作。”修改为“6月底前对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次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工作12月底前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督促责任企业开展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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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12月底前全市力争申报绿色食品     个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   ”修改为“12月底前全市力争申报绿色食品8个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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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2021年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 )吨/日。”修改为“2021年底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达到40.86吨/日。(备注:直接收到垃圾中转站再转垃圾填埋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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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2021年完成建设改造( )个以上县乡农贸市场。”修改为“2021年完成建设改造1个以上县乡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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