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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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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南市场监管局在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法治市监建设,围绕区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着力为营造高效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致力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强化完善市场监管职能

我局致力于建立科学有序、统一高效的监管模式面对新时代背景下市场监管的新形势、新变化,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我局着力科学配置市场监管执法资源,采取综合执法综合监管的方式,充分调动全局执法资源,力争1+1+1大于3的效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域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整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实现“一支队伍执法”。根据机构改革要求,我局着力科学配置执法资源,实行一支队伍办案,采取综合执法的方式,明确执法办案权限的相对集中,即执法稽查局负责查办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全部案件充分调动全局执法资源,积极发挥联动执法办案机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为域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按照要求我局已向基层乡镇下放部分行政执法事项并加强了执法指导。

二、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

一是深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协助市行政审批局巩固第一批事项划转成果,确保“接得住、办得好”。同时按照赣州市统一部署启动第二批事项划转工作。二是贯彻落实赣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认真贯彻落实《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南市推行“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目前,下放我局的8个事项已经承接到位。

三、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明确重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龙南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龙南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四个文件的通知》(龙府办发〔2022〕42号),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场监管、发改、财政等4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龙南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全市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开展培训,提升水平。今年7月、8月、10月分别召开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工作调度会和系统操作培训会。通过培训,使检查人员基本掌握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工作流程和监管平台的操作使用,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取得成效。

  3、完善“一单两库”。依托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检查事项732项,检查对象25047个,执法人员457人,确保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抽取精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为跨部门联合抽查夯实了基础。

  4、明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抽查方式。严格依照“一单两库”名单,按照抽查计划,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确保随机性和公正性。为避免重复检查,在抽取细则中,明确市场主体每年抽取次数,切实减小企业负担。抽查检查结果100%向社会公示,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监管和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

  5、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中,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纪律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抽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有效杜绝权力滥用。

  目前,除重点监管事项以外,龙南市双随机事项覆盖率已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联合部门检查事项占比93.08%,创新了市场监管方式,规范了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解决了一些领域存在的执法随意、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同时,“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降低了对守信企业的检查,避免了不同部门到企业频频检查,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6、龙南市市场监管局认真探索“综合查一次”监管模式,积极打破部门壁垒、条块分割、信息孤岛,归集“事项、人员、对象、装备”等监管要素,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跨部门、场景式进行联合执法。今年,龙南市市场监管局共开展联合检查34次,分别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财政、林业、交通运输、公安、人社、工信、教科体、卫健委等十几个部门开展了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健全机制,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用+监管)。

1、将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监管有机结合。龙南市围绕发挥信用风险分类在双随机抽查中的靶向作用,将抽查事项风险情况和监管对象信用状况同时作为监管的依据。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依法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力度,做到“守信无事不扰、失信处处受限”。目前,龙南市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比例达90%以上,进一步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为及时有效归集企业信用风险信息,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工作。龙南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了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个季度对于数据归集公示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涉企信用信息应归尽归,监管信息互联共享。目前,共归集到涉企信用信息近两万条。

3、注重加强对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管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累计有2228家企业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累计有11207户个体工商户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嵌入部门业务办理过程中,突出联合惩戒的有效性,促进各项惩戒措施落地落实。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各方面监管平台数据的联通汇聚。

    我局根据上级工作安排,持续深化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充分利用好监督检查的各项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掌握和发现监管的重点领域和存在的风险点,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提高监管水平,促进市场监管更加精准高效。

1、“赣州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推动了数据与监管工作的深度融合,基本实现“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大幅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通过深入分析监管数据,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可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监管”。目前,该平台被监管企业数 4700 家,日常监管总数 5471 条,快检总数 4703 批次。

2、“江西省食品安全溯源平台”推进了进口冷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目前,该平台注册商户数达 4921 家,我市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户注册运用率达99.92%,食品销售单位风险评定率达87.48%,日常监督检查2586次,餐饮从业人员自考合格率37%,数据录入率为19条/户。

3、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创建工作,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 6 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该平台将定期抓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违规行为的图片,及时推送至餐饮服务单位,我局也将及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整改,对多次抓拍到违规行为不及时整改或多次违规的企业,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效率和效果,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4、全面推行药品安全智慧监管。根据赣州市“智慧药店”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需要在2022年11月底80%零售药店完成注册和进销存数据对接,实现零售药店监管网络化、智能化,截至目前龙南辖区内零售药店“智慧药店”注册率达100%,入网对接率达100%。

四、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工程”,打响“龙易办”品牌

1、“一号工程”中涉及我局事项共25项,其中8项为长期坚持项,12项需在6月底完成,1项需在8月底前完成,4项需在12月底前完成。目前,我局有时限要求的项目完成进度已达到60%,并认真做好长期坚持项。同时与深圳市宝安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结对共建交流活动,深入学习、借鉴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做法,对标湾区,查摆自己的不足,并及时整改。

2、广泛运用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在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指导,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对可能发生或者容易发生违法现象以及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的行为予以行政指导,采用“说、劝、引、商、帮”等柔性疏导使违法者不仅知道违法,而且知道为何违法以及如何规范,引导其正确开展经营活动,真正做到合法经营和守法经营,并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极大地推进了监管执法从事后刚性处罚向事前预警、教育转移,有效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今年开展以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约见、示范、公示等方式为主的行政指导共百余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行政执法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省市市场监管局免罚制度精神,积极推进市场经济活动中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及首违不罚,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力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截至目前,在执法过程中启动免罚程序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共6件同时向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及时主动改正。

3、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建立企业安静生产期。严格按要求建立并执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执法严格执行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并公布举报电话。

五、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我市成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市公平竞

争审查的各项工作。同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起草、审查的原则,要求各成员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对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内容进行修改、删除。对需调整或需废止的文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后进行调整完善或废止,并将调整或废止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

全面推行“全国一张清单”模式印发了《龙南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宣传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政策,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市场准入“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与清单相衔接的准入机制,清理废除各类歧视性政策法规清单之外全面实行“非禁即入”

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建设落实着力抓好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并着力抓好落实。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做好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执法决定及时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平台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逐步探索建立全过程记录装备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监督规则、规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流程工作机制。一方面逐步实行全程记录。根据行政执法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另一方面规范文字记录,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同时建立和保存完整的电子档案;同时推行音像记录,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对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以及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将德才兼备、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任职在法制岗位,为依法行政工作当好参谋。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处理复杂的非讼纠纷、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等方面的作用;我局目前要求对一般行政执法程序案件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八、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突发事件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加强专项市场检查,整顿市场秩序。结合职能职责,在疫情防控期间,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加大市场监管、风险排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始终保持严查重处、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治理。突出重点,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组织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查。近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00余起。

九、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认真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普法工作,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江西省6月份打击传销活动宣传月,8月份“诚信兴商宣传月”、9月份“全国质量月”、10月份安全用药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印制分发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栏和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等方式,利用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法规宣传,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十、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加强行政调解职能,强化315投诉举报中心及职能股室的调解水平提升。以服务发展、消费维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为重点,已建立全市统一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互联网平台,已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12315消费维权体系,实现“一号对外、集中管理、便民利企、高效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消费纠纷在线调节解决工作机制。截止12月底投诉举报中心通过12315平台、12345热线平台、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共接收各类咨询投诉举报1085件,调解成功718,调解成功率66.18%,涉及的争议金额48.1276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783万元。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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