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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龙南市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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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龙南市严格按照中央、省、赣州市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河长制工作的实施,全面推动区域内主要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擦亮龙南绿色发展的生态底色,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位推动,实现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面覆盖

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实行“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全民参与”,形成了河长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一是逐步健全制度体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河长制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河长制配套制度,明确各级河长是河道管护的第一责任人,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投入300万元建设并完善龙南市智慧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水生态监管二是全域覆盖河长体系。持续全河长制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村级巡查员、专管员、保洁员设置。落实市级河长5人、乡镇级河长34人,村级河长98人、巡查员或专管员92人、保洁员109人,确保河长、专管员、巡查员与保洁员覆盖到村、小组。同时,全面更新各级河长制公示牌共计115各公示牌均设立在河流旁醒目位置,并对河长职责、河湖范围、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进行了公示。三是不断强化河长履职。各级河长对所负责河流开展巡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掌握河湖管理状况,协调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巡河,2021年市级河长共巡河28次,镇、村级河长共巡河8000余次。围绕河长巡河发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了一大批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进一步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四是强化督查检查力度。每月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主要河流进行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治到位。截至目前,市河长办下发督办单7件,并对督办问题跟踪调度,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把握重点,扎实推进水污染全域治理

推进系统治水,坚决打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域范围内水体水质稳中向好。

一是加强源头防范治理。针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投入3330万元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包括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濂江河狮山口生态修复、玉石岩片区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等工程,破解了流域治理不协调、不可持续难题,进一步推进了桃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二是“清河行动”有序开展。制定《龙南市2021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2021年共发现并解决各类损害河湖水域生态环境问题22三是河湖“清四乱”初见成效。水利局会同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深入开展水事违法行为整治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32次,出动人员共120对非法采砂、借清淤名义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岸线种植农作物、向河道倾倒垃圾破坏水源水质及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等违法行为开展河湖清“四乱”联合整治工作。2021年,共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近10起,依法清除整治侵占河道种植农作物600余米,清理整治河道淤积3000余米,清除放置在河道内妨碍行洪油罐1起,清理整治河道垃圾30余吨。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年开展河道采砂巡查56次,立案2四是强化工业污染集中整治。制定《龙南市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完成了40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对排查的涉及存在问题的31家工业企业全部整治到位。江西省污染源监控系统平台显示,2021年我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率达到100%,数据传输率大于95%企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齐心协力,形成共同治水保护合力

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做到履职尽责,共同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河流治理管护形成合力。

一是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制定了《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对城区水体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核定7处黑臭水体,共计20000平方米。总投资约650万元实施了城区壕沟、城市社区黑臭水体和金塘新区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二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36家规模养殖场已全部配套粪污处理环保设施,配套率达100%,全市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8.13%以上;推广以温氏、宏昌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及合作养殖户开展了“猪--果”等粪肥还田农牧结合模式。三是对非法电炸毒鱼等现象保持高压态势共出动渔政执法巡查150余次、参加人员400人次,立案查处非法电鱼案件3起(派出所移交2起)、非法捕捞案件3起、非法炸鱼案件1起(派出所移交1起),行政处罚10人;联合公安、市监等部门开展渔政执法行动1次,收缴电鱼涉案工具3(台、套),开展清缴地笼、三层刺网行动50余次,清理地笼、三层刺网300余副,有效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及非法销售禁用渔具行为。四是加大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按照“水保工程惠民生、流域治理创精品”的要求,完成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1.887公顷;重点建设了上庄、太平山2条小流域水土治理项目,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km2,其中实施封禁治理面积1644.16hm2,占治理面积的82.2%,种植水保林157.62hm2,占治理面积的7.88%,巩固提升经果林面积198.22hm2,占治理面积的9.91%

(四)树立导向,完善长效治水管理机制

加强宣传引导,突出常态长效,着力提升公众环保意识,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党员活动日”,通过悬挂横幅、发送宣传短信、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在户外LED屏幕播放水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180万尾,营造了全域水生态保护,共护母亲河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河湖管理。经实地踏勘,综合考虑河流水系和水生态环境现状,邀请第三方编制机构为桃江河编制河湖健康评价报告。河湖健康评价的实施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数据基础。三是形成“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市检察院与市河长办组织召开了2次“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专题会议,联合督办河湖生态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共同推进桃江水生态环境治理。“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检察院与河长办主动双向对接,有效开展了联合巡查、线索双向移送通报、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等具体内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少数乡镇和职能部门生态环保职责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河段流域较长跨区域管理不便,相互之间协调不力跨部门、跨域环境监管联合执法机制还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畜禽养殖污染仍然存在。少数乡村还有部分达不到规模化建设要求的散养户,污水处理设施不够完善,废水直接入河现象偶有发生。三是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农村水环境保护宣传引导不足,偏远乡村村民存在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现象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及参与度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压实压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河道监督整治力度,坚持落实乡镇、村级河长制,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尽责,开展好巡河、护河等系列活动,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整治,实现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

(二)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

发挥河长办牵头组织协调督导作用,形成联动机制合力推进治水工作;加大对畜禽散养户的监管力度,通过调度、通报、督办等形式,多措并举推动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加强河湖管理,实施河湖监督检查,将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与河湖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时间及措施,逐步完善建立河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针对河湖现状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联合整治和综合执法。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网络,加强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河湖、参与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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