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西多利实业有限公司是电镀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离附近学校只有50米,全天不定时排放刺激性气味,影响东江乡大稳村、恩琼小学(音)、思源小学日常生活和学习;企业批建不符;在督察组进驻前(8号前),该公司每天生产,督察组进驻后,该公司开始停产。
二、交办信访件
属六批,由龙南市委、龙南市政府承办,4月13日收到,4月18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要求解决大气污染等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
地点: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生产经营范围:连接器、线束、天线、精密五金模具、塑胶模具、五金制品、耳机、音箱、麦克风、安防产品及配件、汽车产品及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国内一般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经营范围:连接器、线缆组件、五金制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含机加工、表面处理)及销售等;法人代表:蔡淑乔。该公司于2012年成立,2017年底项目已基本建成,并安装了部分滚镀、挂镀、和连续镀、化学镀等生产设备;公司产品为光电连接器:光电连接器由电缆和插头进行注塑组装而成,其中电缆由铜和铝经拉丝、绞线、绝缘、成缆、铠装和喷码工艺制备而成;插头由铜材、不锈钢和铁材经机加工和电镀工艺制备而成。2015年1月28日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对该公司《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支光电连接器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赣环评字〔2015〕11号),2020年12月委托江西聚兴环保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500万支光电连接器产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对该公司《年产1500万支光电连接器产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了批复(赣环环评〔2021〕3号)。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607270564136997002R,有效期限: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止)。该公司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建有废水预处理系统和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化学镀镍废水经化学氧化预处理后与其他含镍废水一并经“过滤+超滤+反渗透+浓水蒸发”处理,含铬废水经铬还原+pH调节+絮凝沉淀+过滤+超滤+反渗透+浓水蒸发,RO淡水及浓缩蒸发冷凝水回用,浓缩盐作为废液处理,不外排;含氰废水经“二级破氰+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进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经“絮凝+沉淀+砂滤炭滤+超滤+反渗透”,淡水回用,浓水进入达标废水处理系统,“隔油+混凝沉淀+pH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斜板沉淀+砂滤”。各类废水分类预处理后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经“隔油+混凝沉淀+pH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斜板沉淀+砂滤”,废水处理达标后经专管排至园区尾水管网,然后排到桃江河;废气处理设施建设:酸性废气、含氰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碱液喷淋后高空排放。目前该公司组装车间在生产,其他车间未生产,现场无废水、废气排放。
五、调查核实情况
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联合区经发局、东江乡政府工作人员对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现有年产1500万支光电连接器产品项目检查当天组装车间在生产,其他车间未生产,现场无废水、废气排放,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采仪显示2021年4月15日15时40分数据:总铜0.0220mg/L、氨氮2.9008mg/L、化学需氧量8.6890mg/L、PH值8.0939、瞬时流量0.0000L/s。
一是该项目于2015年1月由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以赣环评字〔2015〕11号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予以批复,2019年9月10日申领取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7270564136997002R,有效期限: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2021年1月19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对该公司年产1500万支光电连接器产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赣环评字〔2021〕3号),于2021年3月24日变更取得赣州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607270564136997002R,有效期限: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9月19日)。无排污许可证反映情况不属实。
二是根据该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电镀车间、机加工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外100范围。该公司项目生产车间距离最近敏感点龙南市社会福利幸福园和龙南市思源实验学校的卫生防护距离大于500米;走访了解企业周边群众,表示未感受到因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废气异味污染环境情况。卫生防护距离及排放刺激性气味反映情况不属实。
三是2020年7月10日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与龙南荣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同年10月15日将公司项目交由龙南荣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托管。期间,龙南荣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废水、废气等环保设施及车间生产设备进行了检修和升级改造。2021年1月20日该公司取得了项目变更环评批复,2月19日开始对电镀车间部分设备进行了调试生产,调试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后期由于合作上的事宜产生了分歧及其他因素,3月24日龙南荣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函与西多利实业(龙南)有限公司解除合作协议,4月1日开始对公司电镀车间全面停产,关闭了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房、自来水及电源等,并对上述站房及电源粘贴了封条。不是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而停产,反映情况不属实。
四是该公司建设项目从主体工程建设、环保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均与环评批复要求一致,主要还是承接光电电连接器产品业务,但随着光电连接产品应用市场缩小订单短缺,2021年2月龙南荣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引进五金电镀业务,调试期间对外承接了与公司光电连接器产品不符的电镀表面处理业务(手表链等五金业务打样板)。2021年3月12日,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并指出该公司不得对外承接与光电连接器产品项目无关的电镀等表面处理业务,发现当天该公司进行了立行立改。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六、存在问题
该公司前期,调试过程中对外承接了与公司光电连接器产品无关的电镀表面处理业务。
七、处理整改情况
2021年3月12日,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环境监察现场处理意见中,责令该公司按照评报告书要求本项目表面处理生产线为光电连接器产品配套工程,不得对外承接电镀等表面处理业务。该公司已立行立改。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2021年4月18日在龙南市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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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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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 编号 |
已办结 |
是否 责令整改 |
是否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
是否 立案侦查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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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基本属实 |
部分属实 |
不属实 |
(万元) |
行政 |
刑事 |
(人)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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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JX20210412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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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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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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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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