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南县委政法委员会(现更改名为中共龙南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龙南县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龙南县委政法委员会(现更名为中共龙南市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龙南市委政法委是主管政法工作的市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行动;根据上级政法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性部署,并督促落实;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各政法机关的有关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政法委机关。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96.2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1.76 万元,较2018年减少147.25万元,下降14.11%;本年收入合计874.49万元,较2018年减少135.41万元,下降13.41%,主要原因是:各项奖金、公务接待、印刷费、天网租金、天网维保服务费、政府采购等的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74.49万元,占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96.2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74.49万元,较2018年减少147.25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是:各项奖金、公务接待、印刷费、天网租金、天网维保服务费、政府采购等的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1.77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74.4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8.6万元,决算数为87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8.6万元,决算数为 87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4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43.80万元,较2018年减少56.34万元,下降18.77%,主要原因是:1、2019年发放2018年各项奖励金的减少其中有科学发展观各项奖、文明单位奖,2、其他工资福利的减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03.83元,较2018年减少79.13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1、公务接待、印刷费的减少,2、天网工程租金、天网维保工程服务费用减少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0.9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当年没发生费用。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6.86万元,较2018年减少10.80万元,下降28.68%,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的5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48万元,下降21.47%。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为12.73万元,完成预算的5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48万元,下降21.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市里有关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程序,接待有来电来函;规范公务接待的标准,源头控制公务接待的次数,确保了公务接待费用的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元,决算数为0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全部转入公车中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4.4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8年减少147.25万元,下降14.41%,主要原因是:各项奖金、公务接待、印刷费、天网租金、天网维保服务费、政府采购等的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行公车改革后,单位无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龙南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龙南市综治办全面推进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天网工程”的建设。根据龙南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为确保龙南市“天网工程”以最快速度、最好质量、最佳效果全面投入实质建设,在龙南市综治办负责天网工程第一至六期光缆电路的联络协调、调度推进、督导落实和检查考核,具体落实天网各点位畅通的全年考核。龙南市综治办对2019年安排的“天网工程光缆电路第一至六期租金”项目资金共计250.72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目前龙南市天网工程光缆电路第一至六期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天网工程光缆电路第一至六期租金用于403个点位的线路连接,完善了整个龙南市的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了天网工作的顺利运行,提高了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市综治办对2019年安排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者救治救助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精神病是一种慢性疾病,治愈率较低,复发性高,需要终身服药治疗,由于患者无法就业,亲属又要长期对其监护照料无法工作,所以,一方面失去经济来源,另一方面又要长期治疗开支,导致精神病患者家庭普遍贫困,有些家庭无钱放弃治疗,一些重性精神病患者因得不到治疗及家属监管不力,导致各类精神病患者暴力伤人事件频频发生,给社会平安和谐造成隐患。为了使这些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中残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全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31号)以及赣州市综治委下发的赣市综治委〔2013〕16号精神,对精神病患者提供救治救助。根据龙南市人民政府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者救治救助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场、管委会)综治办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者监护人签订《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者救治救助资金合同》,项目资金在年度监护合格后把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者救治救助资金拨付给监护人。根据中央六部委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赣州市的《赣州市市级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司法救助救助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龙南市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龙南市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发放,解决我市司法过程中部分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稳定。龙南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组,从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抽调人员到县扫黑办专职开展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力量保证。县财政落实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办公运行、宣传、追逃、执法办案、奖励等支出。项目财务管理情况中共龙南市委政法委是龙南市综治办的财务管理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执行了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财经法律规范,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项目效果。
通过政府资金的投入,整个龙南市的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得到完善,减少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龙南市辖区社会治安稳定。龙南市天网形成了覆盖城区“主要道路全天候监控、重点单位全方位设防、重点部位多元化防控”的城市治安监控网络,实现了分局与各派出所报警和图像监控信息的联网、共享,为打击、预防犯罪和社会面控制、创建平安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现了对重要单位(部位)、人口密集地段、案件高发地段、商贸繁华地段等重要区域全面覆盖,大大增强了分局快速反应和对社会治安的掌控能力,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各类案件发案明显下降,发现有群众聚集嫌疑情况,并通知相关部门处置,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有效地维护了龙南市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各乡(镇、场、管委会)综治办能按照市综治办的要求积极加强和协调监护人对精神障者救治工作。使他们有康复回归社会的可能,减轻了患者家庭的负担,降低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几率,社会效益十分明显,患者家庭反映相当良好,圆满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同时为下一年度继续实施该项目提供了经验和依据。帮助精神病患者解决基本治疗康复问题,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经济负担,使贫困患者及时得到服药治疗,稳定病情,减少肇事,降低精神病患者复发率和住院率以及肇事肇祸率,有效地维护了龙南市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对受到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性工作进行预算,严格控制支出,对大笔开支均预先通过会议研究决定,再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施,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继续做好“天网”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天网覆盖面,加大重点区域监控力度,协助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者救治救助资金项目覆盖范围仍然无法满足全市精神病患者需求,且未来精神病患者康复方向为工疗、农疗方式,建议有关部门考虑建设能够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工疗、农疗机制的机构,帮助这一患者群体回归社会。 1.项目资金使用率不足。需进一步加大对相关涉法涉诉人员的申请司法救助的审核,加强沟通,尽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为他们提供司法救助。司法救助标准偏低。大都在3-5万元,符合救助对象积极性不高,偏向信访渠道。项目指标明确性不够,需进一步完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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