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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农业机械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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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农业机械局(现更名为龙南市农业机械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龙南县农业机械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南县农业机械局(现更名为龙南市农业机械局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农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发展全县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的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国家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3、负责农机运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教育;依法对农机产品供应市场、农机维修市场、农机作业市场实施管理。

4、负责组织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机技术、农机交易市场的建设。

5、负责农机产品和零配件质量认证和监督;负责组织农机产品适用性试验、推广鉴定和帮助领取推广许可证。

6、负责组织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研制、普及、推广;负责农机行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负责农机人才培训。

7、负责对全县范围内从事农、林、牧、渔业机械和农村机电设备等农村机械的修理、制造、试验、使用人员及其他自愿申请进行职业技能签定的人员进行农机行业就业准入技能鉴定。

8、负责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作业有关信息。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为龙南县农业机械局1个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 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53.4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 %;本年收入合计253.49万元,较2018年增加53.06万元,增长26.47 %,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赣州市丘陵山区重点推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253.49 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253.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253.49 万元,较2018年增加53.06万元,增长26.47%,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赣州市丘陵山区重点推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长;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4.11万元,占 45.02%;项目支出139.38万元,占54.98%;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9.7万元,决算数为25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7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239.70万元,决算数为25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5%,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赣州市丘陵山区重点推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99.31万元,较2018年减少4.71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出1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3.01万元,较2018年减少4.99万元,下降27.7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审批接待工作,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用有所降低。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79万元,较2018年减少4.19万元,下降70.07%,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过世职工,没有产生丧葬费。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购置办公设置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万元,决算数为0.08万元,完成预算的 2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92万元,下降98%,其中:招待费用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两年都没有因公出差。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为 0.08万元,完成预算的2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28万元,下降77.78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公务接待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凡是无公函或电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接待一律不予报帐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没有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8年减少4.99万元,下降27.7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2019年接待费比2018年减少0.28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农机局无主管项目,但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我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2019年县农机局涉及资金25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的 54.9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机局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措施和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并做好了“三公”经费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对资金安排、使用的运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综合评价好。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三公”经费:指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9年农机局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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