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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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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民政局(现更名为龙南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现更名为:龙南市民政局)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辖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参与协调、指导督促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牵头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的政策、标准、办法。负责县、乡(镇)行政区域和县辖区街道的设立、命名、变更和县、乡(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承办省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六)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和养老服务市场化工作。

(七)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协调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标准,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县内儿童收养工作,办理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女的登记工作。

(十)按职责负责民政系统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管理、殡葬服务等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民政部门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乡镇、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龙南县行政区划图。

3.与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局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部门职责;教育科技体育局、公安局等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职责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民政局、殡葬所、老龄办、福利院。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63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1381.82万元较2018年减少1968.41 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优抚职能相关补助减少,以及人员调动导致的工资及费用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171.47万元,占 9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10.36  万元,占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1,381.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1,381.82万元,较2018年减少1968.41万元,下降17 %,主要原因是:今由于机构改革,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优抚职能相关补助减少,以及人员调动导致的工资及费用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287.33万元,占99%;项目支出94.49万元,占 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81.82万元,决算数为11,38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86.46万元,决算数为  1008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按进度完成预算。

(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决算数为 2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按进度完成预算。

(三)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36万元,决算数为210.3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按进度完成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171.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05.17万元,较2018年减少16.43万元,下降4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7.3万元,较2018年减少19.07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有2名公务员调出,3名公务员退休;差旅费减少及办公费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94.5万元,较2018年减少1018.4万元,下降10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职能相关补助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3.26万元,下降23.2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 万元,决算数为  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96万元,下降1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及考察接待减少。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29万元,下降38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及车辆使用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 万元,增长110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4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4.4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民政局无主管项目,但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我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17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47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94.5万元。

(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民政局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措施和管理制度,对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都进行了跟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社会综合评价良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反应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应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应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费用。

民政局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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