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农业农村局(现更名为龙南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现更名为龙南市农业农村局)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现更名为:龙南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龙办字[2019]24号文件规定,龙南县农业农村局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涉农法律法规;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指导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及农村环保能源、农垦、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主管全县果苗调运工作,参与果苗质量督查;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项目规划,提出相关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四)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实用人才科技教育。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五)加强农业执法的力度;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查处坑农、损农、害农的案件,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行业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兽药、饲料、兽医卫生监督以及渔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疫情并组织扑灭。
与县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农业农村领域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九)贯彻执行畜禽屠宰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辖区内畜禽屠宰行业具体产业政策的落实措施,按上级规划做好辖区内规划的实施工作。
(十)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监督指导农业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饲料企业、粮食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安全管理;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拖拉机(变型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牌证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平安渔业”“平安农机”活动组织实施。
(十一)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上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安排、计划审批;督促检查、验收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局机关和局属各股级事业单位: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农经站、农技站、畜牧水产局、植保站、农村能源站、土肥站、畜禽屠宰监管办、种子站、农科所、畜牧场所、渔种场。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09人,其中行政编制 12 人,事业编制97人;年末实有人数62人,其中在职人员61人,离休人员1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4058.7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4058.72万元,较2018年增加2085.11万元,增长105.65 %,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5.61万元(其中离休费减少3万元,死亡抚恤减少21.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208.24万元,病虫害控制增加85.8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蔬菜产业奖补等其他农业支出增加1141.79万元,惠普金融发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较上年增加134.83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621.19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058.72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058.7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058.72万元,较2018年增加2085.11万元,增长105.6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2003.56万元,增长224%;主要增加项目为高标准农田项目959万元,大棚蔬菜建设项目249.25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99.625万元,渔业渔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基层农技服务项目53.22万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经费42万元,扶贫产业项目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62.37万元,占28.63 %;项目支出2896.35万元,占71.37 %;经营支出 0 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916.8万元,决算数为405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7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2万元,决算数为 40.93 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增加。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907.18万元,决算数为33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41%,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拨款具有不确定性,年初预算只是单位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项支出数和县本级安排的病虫害控制款项的支出数,而决算数包括农业支出中上级安排的病虫害控制支出和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科目、其他农业项目支出及农林水支出的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的支出,项目支出预决算相差幅度很大。主要增加项目有高标准农田项目959万元,大棚蔬菜建设项目249.25万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99.625万元,渔业渔政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基层农技服务项目53.22万元,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经费42万元,扶贫产业项目36万元,均为年初无预算,年终决算项目支出。
(三)国土海洋气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621.19万元。此项支出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整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2.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01.09万元,较2018年增加85.49万元,增长 11.95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职工人均工资普增,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增加22.58万元,科学发展考评奖金增加49.57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5.69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7.04万元,较2018年减少39.41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租赁费和差旅费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6.34万元,较2018年减少12.38 万元,下降12.54%,主要原因是死亡抚恤减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为47.90万元 ,较2018年增加47.90 万元。办公设备采购支出33万元,执法用车购置费用1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此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万元,决算数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3.61万元,增加54.2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7.28万元,完成预算的86.4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28 万元,较上年下降6.90%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决算数为14.89 万元,完成预算的82.72%,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14.89万元,原因是经县政府批准更新执法用车一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53 万元,完成预算的93.29%,决算数与2018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业务量大,加上原车辆老旧运行维护费无法下降。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74.9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8年增加8.4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中的租赁费减少58.89万元,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28.11万元,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及公务用车购置增加47.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5.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主要是农业执法大队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4个,二级项目7个,共涉及资金182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3%。
共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红火蚁防控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些项目都已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要求,完成项目实施全部工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选择1至2个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红火蚁防控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首先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全县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其次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完成了各项检测任务,2019年完成快速检测1958批次,其中蔬菜、水果1368批次,猪尿590批次;完成定量检测405批次,其中蔬菜有机磷、有机氯检测150 批次,猪牛肉105批次,淡水产品50批次,猪牛尿100批次;全县累计发展无公害农产品11个、有机农产品1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2019年新增有机产品认证8个、新增绿色食品认证2个,三是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年共检查经营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130多家,假劣农药立案6起(其中:立案3起、结案3起、查处电毒炸鱼案件14起、收缴电毒炸涉案工具14(台、套)、查处涉案人员17人,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红火蚁防控项目,2019年红火蚁防控在省、市植保植检部门指导下,按照属地防控疫情的原则,在全县企业及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已全面完成了普查防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县红火蚁防控实行属地负责制,组织企业、单位及群众为防控主体,按照群防群治、分片包干原则,开展疫情普查及防控工作。一年来县植保站举办红火蚁灭杀培训班10期,防控面积达70000亩次。加大植保植检力度,全县建立1个水稻统防统治示范点,发出病虫情报11期,资料5000余份,举办有害生物防控知识培训班10期,培训800人次,实施灭杀防控面积7万亩次,联合县果业局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对全县范围内的苗木市场进行全面彻底的市场检疫。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9万元,执行数为9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任务为0.4万亩,实际完成0.4091万亩,完成任务102.3%,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任务为0.04万亩,实际完成0.063万亩,完成任务157.5%;二是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95%,实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逐渐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部达到预期指标,田间道路通达率95%。耕地质量逐步提升,水资源利用率逐步提升。耕地质量全部达到预期指标,水资源利用率全部达到预期指标,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全部达到预期指标。我县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省市相关时间节点要求,已全面完成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快进度,争取提前完成各项工作,为2020年项目建设做好准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部门不涉及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农业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费用、动物防疫、水稻病虫害防控费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费用、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等。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农业行政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主要指农业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公共服务所发生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七、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建设。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产品及其投入品的质量安全评估、监测、抽查、认证、应急处置,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施、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九、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及动植物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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