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纪委监委(现更名为龙南市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龙南县纪委监委(现更名为龙南市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龙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龙南县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赣州市委、赣州市纪委和龙南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领导下,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指导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赣州市委、市监委以及龙南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起草、修改本市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场)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及龙南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纪委监委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1个,包含县纪委监委机关(含巡察办、巡察组),所属二级单位赣州市党风廉政教育龙南管理中心决算并入县纪委监委编制。
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数99人,其中行政编制 87人,事业编制 9人,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人数100人,其中在编人员 94人,聘用人员6 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4697.3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1.88万元,较2018年增加3288.68万元,增长233.46%;本年收入合计4605.49万元,较2018年增加3295.33万元,增长251.52%,主要原因是:1、增长金额较大部分有涉密信息不予公开。2、投入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办案场所运维补助资金。3、脱贫攻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4、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办理案件留置看护队伍经费。5、机构改革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入人员较多,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较大。6、监察体制改革专项经费和市委巡察机构专项工作经费有所增加。7、全面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支持经开区党风廉政展厅建设。9、三城同创卫生环境整治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605.4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4697.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691.63万元,较2018年增加3288.68万元,增长233.46%,主要原因是:1、增长金额较大部分有涉密信息不予公开。2、投入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办案场所运维补助资金。3、加大了对脱贫攻坚的资金扶持力度。4、支付了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办理案件留置看护队伍经费。5、机构改革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入人员较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较大。6、增加了监察体制改革专项经费和市委巡察机构专项工作经费。7、全面实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支持了经开区党风廉政展厅建设。9、投入了三城同创卫生环境整治经费。
年末结转和结余5.74万元,较2018年减少86.14万元,下降93.75%,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滚存至2019年列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4691.6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5.74万元,决算数为469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49%。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5.74万元,决算数为469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49%,主要原因是:1、增长金额较大部分有涉密信息不予公开。2、投入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办案场所运维补助资金。3、加大了对脱贫攻坚的资金扶持力度。4、支付了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办理案件留置看护队伍经费。5、机构改革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入人员较多,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较大。6、增加了监察体制改革专项经费和市委巡察机构专项工作经费。7、全面实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支持了经开区党风廉政展厅建设。9、投入了三城同创卫生环境整治经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1.6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29.11万元,较2018年增加254.25万元,增长32.81%,主要原因是:一、机构改革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人员调入较多,其中从县直各单位调入28人,从县检察院转隶6人。二、人员工资正常晋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17.82万元,较2018年增加2825.6万元,增长574.05%,主要原因是:1、增长金额较大部分有涉密信息不予公开。2、增加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办案场所运维补助资金及弥补经费不足。3、加大了对脱贫攻坚的资金扶持力度。4、支付了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办理案件留置看护队伍经费。5、机构改革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入人员较多,其中从县直各单位调入28人,从县检察院转隶6人,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较大。6、增加了监察体制改革专项经费和市委巡察机构专项工作经费。7、全面实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投入了三城同创卫生环境整治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万元,较2018年减少23.07万元,下降85.86%,主要原因是:支付2018年退休人员1人病故抚恤金及丧葬费。
(四)资本性支出340.90万元,较2018年增加318.04万元,增长1391.25%,主要原因是:1、机构改革人员调入需更新、添置办公电脑、打印机、家俱等办公设备。2、购置执法执勤汽车一辆。3、支持经开区党风廉政展厅建设。4、投入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5、有涉密信息的不予公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3万元,年中追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25万元,决算数为61.96万元,完成预算的57.37%,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31.12万元,增长100.9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万元,决算数为17.56万元,完成预算的 40.8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7%。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年中追加预算数25万元,决算数为 44.40万元,完成预算的68.31%,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31.15万元,增长235.09%。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9.41万元,完成预算的48.53%,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 6.16万元,增长46.49%。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新购置执法执勤汽车一辆相应运行维护费增加。2、车辆普遍存在使用时间过长, 存在车辆老化、车况极差、故障频发、所以维修费相应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8.7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58.09万元,增长509.15%,主要原因是:
1、增长金额较大部分有涉密信息不予公开。2、投入了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办案场所运维补助资金。3、加大了对脱贫攻坚的资金扶持力度。4、支付了当地公安部门协助办理案件留置看护队伍经费。5、机构改革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入人员较多,相应公用经费支出增加较大。6、增加了监察体制改革专项经费和市委巡察机构专项工作经费。7、全面实行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8、支持了经开区党风廉政展厅建设。9、投入了三城同创卫生环境整治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5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有一项绩效评价项目为涉密项目,不予公开。本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我单位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91.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的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9.1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331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0万元,资本性支出340.90万元。
(二)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本部门的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良好,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措施和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对资金安排、使用的运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综合评价好。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及“资本性支出”。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应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
七、社会和保障和就业支出:反应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见附表,已剔除涉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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