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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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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第一部分  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房地产行业、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科技进步、市政公用事业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政策性住房工作。3、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4、拟定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的措施,拟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定贯彻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实施意见,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5、负责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6、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房屋安全鉴定、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房屋交易、租赁与物业服务等行业活动的管理,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等行业资质及其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7、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8、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9、监督管理全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承担全县市政公用设施的工程验收工作;承担编制全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提出全县年度城建项目初步计划;负责组织检查项目计划任务执行情况。10、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县燃气行业市场准入管理。11、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村镇建设的工作。12、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13、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14、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15、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执法监察工作。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管理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人防与建筑业监管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其中:在编人员52人,离退休人员26人,遗补人员8人。


  第二部分  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9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04万元,较上年减少约272.17万。减少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动经费减少。

()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95.04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495.04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30.17, 商品和服务支出42.1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1万元,资本性支出12.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430.17万元,比上年减少约14.05万元;原因人员减少。

商品服务支出42.16万元,与去年减少约261.98万元;原因人员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01万元,比上年增加3.87万元;原因:增加独生子女奖励金和补助标准提高。

资本性支出12.7万元,用于采购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5.04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95.0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30.1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减少约14.05万元,具体增加原因是人员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42.1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减少261.98万元,具体减少原因是人员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比较增加3.87万元。原因:增加独生子女奖励金和补助标准提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495.04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30.17万元,比上年减少约14.0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42.16万元,与去年减少约261.98万元;主要构成:办公经费2.7万元、邮电费0.18万元、福利费(防暑降温)0.936万元、公务接待费8.6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总额12.7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12.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额度一致,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龙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

住建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市县)_2020-07-2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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