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南亨乡人民政府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市南亨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龙南市南亨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等。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一级预算单位1个。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36 人,其中在职人员 36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15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15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608.1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263.03万元,增长19.6%;本年收入合计1608.10万元,较2021年增加263.03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增增加70.26万元,用于长效管护补助、衔接项目、新农村建设;三支一扶人员较上年新增4名,上级下拨人员经费相对增加,每月绩效1000元随工资发放;2022年增加病虫害控制资金33.76万元,用于生猪扑杀、无害化处理补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608.1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608.1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08.10万元,较2021年增加263.03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较上年增增加70.26万元,用于长效管护补助、衔接项目、新农村建设;三支一扶人员较上年新增4名,上级下拨人员经费相对增加,每月绩效1000元随工资发放;2022年增加病虫害控制资金33.76万元,用于生猪扑杀、无害化处理补偿;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余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08.1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1.42万,决算数为160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4.19万元,决算数为60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缴纳金额增加,绩效随工资发放。
(二)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11万元,决算数为47.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4%,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三支 一扶人员增加4名,三支一扶绩效1000元/月随工资发放。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18.31万元,决算数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改水改厕项目补助资金3万元。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13.4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主要原因:结余结转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清理等。
(五)农林水支出预算数118.81万元,决算数638.71万元,完成预算数537.6%,主要原因:增加病虫害防治33.76万元,用于生猪扑杀、无害化处理补偿,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44.61万元,用于衔接项目资金,提高村集体收益。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14.05万元,较2021年减少20.09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末38人,2022年末36人,人员减少2人,工资支出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53.35万元,较2021年增加193.45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5.98万元,较2021年增加16.07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2022年10月三支 一扶人员增加4名,三支一扶绩效1000元/月随工资发放。
(四)资本性支出4.61万元,较2021年增加3.23 万元,增长234.1%,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1.05万元,决算数为17.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5.3%,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49万元,减少7.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18万元,决算数为9.0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4.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完善了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源头上控制了公务接待的次数,规范了用餐标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完善了公务接待的规章制度,源头上控制了公务接待的次数,规范了用餐标准。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105批,累计接待 965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此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87万元,决算数为8.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31万元,下降12.9 %,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0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80万元,增长42.7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人员数量增加主要是三支一扶人员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防火、执法执勤等。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17.9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2南亨乡三星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2022年南亨乡助水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等1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乡衔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28.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乡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龙南市南亨乡人民政府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南亨乡三星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自评表、2022年南亨乡助水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自评表)。
龙南市南亨乡人民政府2022年绩效
自评总报告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龙南市南亨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53个项目均完成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别从项目基本信息、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指标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情况参见系统中各项目自评表。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工作。从政府专项资金角度探寻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并针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增强资金发放、使用的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的绩效逻辑路径,结合项目的实际开展情况,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为切实提升本单位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提供坚实的基础。本次评价结果采取评分方式,具体分值根据不同内容设定。总分设置为100分,执行率为100%,且执行数控制在年度预算规模之内的,得10 分;执行率小于100%且大于等于80%的得7 分;执行率小于80%且大于等于60%的得5 分;率小于60%的不得分。
(二)工作过程。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小组根据本单位项目的内容、操作流程、管理机制、资金使用、产出效果等情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绩效管理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依据评分标准对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并通过绩效分析形成绩效结论。再此基础上,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三)分析评价。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南亨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所有预算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评价。
三、综合评价结论
此次自评得分根据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及绩效自评指标进行评比,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权重为10分,绩效自评指标权重为90分,总分100分。53个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95(含)-100分的41个;90(含)-95分的12个;90分以下的无。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通过对2022年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分析,我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管理体系,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资金运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预算的约束力,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在评价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年初项目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细化。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偏离原因。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项目用款计划、预期绩效目标,并对项目绩效实施实时监控,有效防止项目资金挤占、挪用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考评体系,使考评有据可依。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多组织财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学习与财务工作相关的知识,扩大知识面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在业务上不断提高。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部门通过对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了资金支出效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请过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自评结果及自评报告将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将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2022南亨乡三星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2022年南亨乡助水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项目”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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