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乡村振兴>涉农补贴

龙南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申请指南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第139号常务会议精神,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赣财农[2021]10号)的要求,制定了《龙南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现将申请指南公示如下。

一、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

2021年我市对全市早稻种植农户按照《龙南市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文件要求进行了奖补。我市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补贴发放对象为2021年我市各乡镇早稻生产示范区域实际种粮农民(包括农户、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生产主体),二次补贴示范区种粮农户主要是示范区域为获取粮食高产稳产需更多人力、物力投入。

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标准

按照我市2021年早稻生产示范区核定面积17万亩的规模测算,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标准为每亩11085元。

三、一次性补贴核查及发放程序

(一)做好发放准备工作。各行政村对示范区种植农户进行梳理,登记农户姓名、保障卡账号、核对面积金额、进行公示,各乡镇汇总早稻示范区种植面积(附件1-2),7月10准备前上报《2021年各乡镇示范区早稻生产面积乡镇汇总表》。

(二)发放补贴资金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市示范区早稻种植面积,确定各乡镇一次性补贴资金,7月15日将补贴拨付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将补贴资金主要通过社会保障卡账号发放到种粮农民。

四、咨询

地址:龙南市农业农村局四楼种植业管理站

电话:0797-3513253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 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此项工 作及时得到落实;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市农业农村局负 责面积核实。

(二)强化资金监管。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 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 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经查实,必对相关 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强化档案管理。建立一次性补助资金发放材料档案, 各乡镇要做好一次性补贴资金台账管理,对相关的报表、材料. 合账、资金发放明细等要全部整理归档。

(四)强化公示监督。严格落实一次性补助资金公示制度, 各行政村对享受一次性补贴的实际种粮农民、种粮面积、补助金 额必须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图片做好保存。


相关文章

关键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