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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2021年中晚稻种植奖励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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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提高种粮积极性,切实抓好我市粮食生产,确保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赣办发电20215号)、龙南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龙南市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办发20218号)精神,现制定2021年中晚稻粮食种植奖励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抓好粮食生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实施中晚稻种植扶持奖励政策,稳定和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谁种植奖励谁。中晚稻种植奖励直接与生产者挂钩,突出奖励水稻种植户,提高奖励资金的指向性,补助农资增支支出,促进中晚稻粮食生产。

(二)加强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落实奖励政策,规范奖励发放程序,严格奖励资金拨付要求,加快资金发放进度,提高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全市中晚稻1亩以上的种植户,包括一般农户、种粮大户(含外来种植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等,部分中稻在早稻生产中已享受补贴的农户不得重复奖励。

四、奖励标准

对种植中晚稻1亩(含)以上50亩以下奖励100元/亩,50亩(含)以上100亩以下的奖励150元/亩;对种植中晚稻100亩(含)以上的奖励200元/亩中稻培植了再生稻,并且再生稻管理精细长势好的奖励100元/亩。

五、奖励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关于拨付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1]44号)。

六、种植奖励核查及发放程序

(一)核实种植奖励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复核审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对中晚稻、再生稻种植面积及奖励金额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村级汇总(1)村组按照文件要求,对农户种植中晚稻面积进行逐户逐个田块登记,填写《2021年中晚稻种植面积核实村组登记表(表1-4)》(见附件2)登记方法采取农户申报、村组核实(查看农户购买种子数量发票或现场核实)村组登记表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等程序后,行政村汇总填写《2021年中晚稻种植面积核实行政村汇总表》上报乡镇。

2.乡镇复核审核(1)各乡镇对行政村上报的中晚稻种植面积进行汇总,结合本乡镇中晚稻种子购买和中晚稻栽插情况进行复核或组织人员抽查审核,确定对中晚稻面积复核审核无误后,填写《2021年中晚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表》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邮箱:lnxnjz0163.com.

3市级抽查核定(1)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中晚稻核查人员对各乡镇中晚稻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查,对每个乡镇场中晚稻100亩以上的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乡镇总数30%50亩以上到100亩的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乡镇总数20%1亩以上到50亩核查户数不低于10户;每个乡镇再生稻抽查不低于5户,实际户数少于5户的全部核查。所抽查核查面积以GPS测量仪测定数据为准。(2)抽查核实人员由分管种植的人员为组长,成员由种植业管理站人员组成。

(二)发放奖励资金根据市级核定的中晚稻种植面积,计算每户早稻种植奖励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拨付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将奖励资金主要通过社会保障卡账户发放到农户。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施2021中晚稻种植奖励政策是我市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稳定粮食面积和产量,提高中晚稻粮食生产积极性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用好中晚稻种植奖励政策,推进中晚稻粮食生产。

(二)强化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中晚稻种植奖励资金发放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奖励面积认定是否正确、奖励发放材料档案是否齐全等。各乡镇、村组要对奖励对象和奖励面积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奖励资金等违规行为,对在实施奖励政策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或不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一经查实,必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三)强化档案管理建立奖励资金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要重点做好中晚稻种植台账管理,对办理中晚稻种植奖励材料报表要全部整理归档。

(四)强化公示监督严格落实奖励资金公示制度,各行政村对每个生产对象中晚稻种植面积、奖励金额必须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图片做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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