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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2021年中晚稻种植奖励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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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全市中晚稻1亩以上的种植户,包括一般农户、种粮大户(含外来种植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等,部分中稻在早稻生产中已享受补贴的农户不得重复奖励。

二、奖励标准

对种植中晚稻1亩(含)以上50亩以下奖励100元/亩,50亩(含)以上100亩以下的奖励150元/亩;对种植中晚稻100亩(含)以上的奖励200元/亩中稻培植了再生稻,并且再生稻管理精细长势好的奖励100元/亩。

三、奖励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关于拨付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赣市财农字2021]44号)。

四、种植奖励核查及发放程序

(一)核实种植奖励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复核审核、市级抽查”的程序,对中晚稻、再生稻种植面积及奖励金额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村级汇总(1)村组按照文件要求,对农户种植中晚稻面积进行逐户逐个田块登记,填写《2021年中晚稻种植面积核实村组登记表(表1-4)》(见附件2)登记方法采取农户申报、村组核实(查看农户购买种子数量发票或现场核实)村组登记表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等程序后,行政村汇总填写《2021年中晚稻种植面积核实行政村汇总表》上报乡镇。

2.乡镇复核审核(1)各乡镇对行政村上报的中晚稻种植面积进行汇总,结合本乡镇中晚稻种子购买和中晚稻栽插情况进行复核或组织人员抽查审核,确定对中晚稻面积复核审核无误后,填写《2021年中晚稻种植面积核实乡镇汇总表》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报送邮箱:lnxnjz0163.com.

3市级抽查核定(1)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中晚稻核查人员对各乡镇中晚稻种植面积进行抽查核查,对每个乡镇场中晚稻100亩以上的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乡镇总数30%50亩以上到100亩的抽查户数比例不低于乡镇总数20%1亩以上到50亩核查户数不低于10户;每个乡镇再生稻抽查不低于5户,实际户数少于5户的全部核查。所抽查核查面积以GPS测量仪测定数据为准。(2)抽查核实人员由分管种植的人员为组长,成员由种植业管理站人员组成。

(二)发放奖励资金根据市级核定的中晚稻种植面积,计算每户早稻种植奖励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拨付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将奖励资金主要通过社会保障卡账户发放到农户。

五、咨询

地址:金水大道中段龙南市农业农村局四楼种植业管理站

电话:0797-35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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