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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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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国开发〔2020〕3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赣发〔2020〕4号),进一步细化有关措施,确保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本若干措施共分为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帮助解决产业发展难题措施,多举措解决扶贫产品因疫滞销问题,帮助涉贫企业开工复产,强化光伏扶贫管理。

第二部分明确帮扶贫困群众稳岗就业措施,落实就业扶贫补助,因地制宜开发扶贫公益岗位,发挥企业园区、扶贫车间吸纳贫困户就地就近就业作用,鼓励支持贫困户返乡就业创业,推动求职招聘培训。

第三部分明确落实金融服务措施,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开辟信贷业务绿色通道,简化审贷流程,加大扶贫产业包厢和防贫保险支持力度。

第四部分明确开展消费扶贫措施,单位工会支持消费扶贫,鼓励市场、商超、学校、食堂等优先采购滞销农产品。

第五部分明确推进教育扶贫措施,保障中小学贫困学生接受线上教育,落实“控辍保学”和资助、救助等措施。

第六部分明确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疫情防治措施,落实免费救助相关措施,有效防范因疫防贫致贫风险。

第七部分明确强化兜底保障措施,提高落实兜底保障标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

第八部分明确落实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措施,规范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完善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推动后扶政策落实。

第九部分明确保障饮水安全措施,加强水源地巡察力度,落实水源防护措施,保障水源地周边无污染源。

第十部分明确统筹谋划脱贫攻坚项目安排措施,统筹制定和调整扶贫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重点用于就业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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