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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龙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南化工项目准入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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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依据

根据关于抓紧修编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出台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准入基本条件和项目审查程序两部分内容:

(一)项目准入基本条件

1.投资规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必须达到10000万元以上(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可适当放宽)。

2.安全、环保。必须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重大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的项目不予受理。

3.税收。准入的化工项目年税收必须达到每亩40万元以上。

(二)项目审查程序。

1成立专家库。从江西省和赣州市化工行业专家库和环保专家库中聘请安全、环保和化工工艺控制等方面相关专家,成立龙南安全环保项目审查专家库,专家库聘请的专家原则上应达到20人以上。

2经费保障。为保证化工项目准入审查有序开展,确保聘请专家费用有保障,设立龙南化工项目准入审查专项经费,并拨付市应急管理局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聘请专家费用,聘请专家费用按上级有关规定支付。

3联合审查。项目投资人确定投资意向后,由各招商团或招商引资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较为详细的项目建议书。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报告后,组织召开联合审查会。联合审查会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并从龙南安全环保项目审查专家库中挑选3名以上专家(安全、环保和化工工艺控制专家各1名)进行联合审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可邀请项目投资方一并参加联合审查会。

联合审查后,审查专家应提出专家书面审查意见。领导小组在专家审查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联合审查意见,如有必要可以委托安全、环保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对有质疑的项目,可以组织专家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考察意见。

4项目审核。龙南化工项目准入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入园的化工项目,报龙南开放型领导小组会议审核。

5项目准入。开放型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报经开区主任办公会审定,按招商引资相关规定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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