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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南市2024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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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25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龙南市2024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龙府办字〔202412号)现对该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问:制定该实施办法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粮食补贴,作为中国政府农业政策的基石之一,始终承载着提升农业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粮食市场的波动加剧,以及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粮食补贴政策在激发农民种粮热情、稳定粮食产量、调节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考虑到地区差异、作物特性的多样性以及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粮食补贴政策每年都会进行细致的调整和优化。

2024年,龙南市在深入总结《龙南市2023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实施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业发展新形势和新要求,制定了《龙南市2024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该政策旨在通过更加精准、有力、灵活的奖补措施,进一步激发粮食生产潜力,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任务目标,为龙南市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问:制定该实施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为确保粮食安全战略的有效实施,龙南市明确了2024年度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即全市范围内粮食种植面积需达到18.65万亩。

这一目标的设定,既体现了龙南市对粮食生产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坚定决心。

问:有哪些种植对象可以享受该项补贴?

答:本次粮食生产奖补政策面向广泛,覆盖了从事粮食生产的各类主体,包括一般种植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以及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些主体在粮食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确保粮食稳产高产的中坚力量。

(一)粮食种植奖补

遵循“谁种谁得、多种多得”的公平原则,政策明确了对双季稻种植户的奖补标准。针对不同种植规模,设置了差异化的奖补金额,旨在鼓励规模化种植,提高粮食生产效益。

1.对种植双季稻50亩(不含)以下的,奖补150元/亩(其中早稻100元,晚稻50元);

2.对种植双季稻50亩(含)至100亩(不含)的,奖补250元/亩(其中早稻150元,晚稻100元);

3.对种植双季稻100亩以上(含)的,奖补350元/亩(其中早稻200元,晚稻150元)。

同时,对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政策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也避免了奖补的重复享受,确保了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双季稻种植奖励

为进一步促进双季稻种植,鼓励发展“双季稻”栽培,政策特别设立了双季稻种植奖励。

对种植双季稻(早稻+晚稻)的种植主体按照晚稻面积奖励100元/亩。

这一措施不仅直接增加了种植主体的收入,还通过经济激励手段引导农民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粮食产量。

(三)早晚稻集中育秧补助

针对育秧环节成本高、技术要求高的问题,政策对开展早晚稻集中育秧的村集体给予了专项补助。

对在龙南市范围内开展早晚稻育秧3亩以上(含)并兜底托管种植的村集体给予2000元/亩奖补(秧田面积的认定:按培育种植30亩大田用秧折算为1亩秧田进行奖补;也可用播种量来折算大田面积,按亩均3.5斤用种进行计算),每村早晚稻育秧奖补各2万元封顶。

这一措施有效降低了育秧成本,提高了育秧质量和效率,为粮食生产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农机购置累加补助

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政策对购置国家补贴范围内农机具的村集体、育秧中心(点)、农事服务中心等给予了累加补助。

对购置国家补贴范围内农机具发展水稻生产的村集体、育秧中心(点)、农事服务中心,除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外,再由市财政统筹资金进行本级累加补足购机总额的50%。

这一措施不仅减轻了农民购机负担,还促进了先进农机具的推广应用,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

问:今年的实施办法和去年对比有哪些差异?

答:与《龙南市2023年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实施办法》相比,2024年的政策在奖补对象上进行了重要调整。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谁种补贴给谁”的原则要求,本次政策删除了“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奖补对象的条款。这一调整旨在确保奖补资金直接惠及稻谷实际种植者,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避免了资金的重复补贴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政策解读单位:南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站,联系电话:0797-351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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